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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互联网金融与技术方

区域:
深圳 > 罗湖 > 水贝
类别:
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丽水路2199号北京大学深圳校区
      2014/15/16年连续三届北京大学在深圳成功开设“互联网金融与技术高级人才研修班”(在职硕士研究生班)。为了适应社会对互联网金融相关人才的需求,建立并充实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学科理论基础,同时为了帮助社会相关人才系统学习互联网金融盈利模式和操作方法,分析互联网金融未来走势,全面提升机构业务创新能力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创新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指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
      学员在完成相关课程,通过课程考试后, 将获得参加全国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考试资格,通过全国统考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将获得理科硕士学位。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从事企业及公司计算机(网络)、大数据、云计算、软件维护、IT等方面的专业员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机构中从事IT风控等高级管理人员;传统IT行业中正在或者已经在互联网金融有所拓展的公司技术中层或高管;有志从事“互联网+”行业的技术人才;
3、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基础、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论、熟悉“互联网+”行业的网络信息工程、多媒体信息处理技术、金融计算。深入了解把握“互联网+”行业把控相关风险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建立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厚实功底,特别着重很强的实践应用技能、 项目管理及现代化信息技术技能提升。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审核资料后,择优录取。
2、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必修课(8 门,共 24学分):
1、互联网金融与技术   2、网络、群体与市场     3、互联网大数据分析
4、算法分析和复杂性理论 5、高等计算机体系结构   6、面对对象程序设计
7、商业大数据分析     8、实证金融
(二)选修课程 (4 门,共 9 学分):
1、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   2、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  
3、大数据信息存储与管理   4、人工智能与模式识别    
(三)、其他拟开设的课程:大数据与金融计算、研发项目管理、人力资源与人力行为学等
(四)、同等学力计算机综合考试考前辅导()

八、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或该周工作日晚上)。
2、考试方式:(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7门必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信息工程学院组织考试。(2)、不申请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各院系组织考试。

九、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
十、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十一、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
2、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同时提出申请,我院(系)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系)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附: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一)学员自报名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时(以下简称“研修班”),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 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上述学位要求的学员在报名研修班时可向院系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意愿,上述学员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申请人自进入研修班学习之日起(以招生年度当年的9月1日开始计算), 须在四年内通过全部研修班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的合格标准以国家相关要求为准。将依据以上成绩认定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四年内未通过组织的课程考试或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申请人自进入研修班学习之日起(以招生年度当年的9月1日开始计算), 须在五年内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五年内未完成以上环节者,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须交纳论文初审费用和论文答辩费用,具体费用参见申请学位当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相关通知。
(四)申请人须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领域做出成绩,在研修班学习期间在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中以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与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五)申请人在学校和国家组织的考试中,不得有考试违纪行为,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六)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因有其他途径获得硕士学位,不能通过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途径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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