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点击搜索

发布

企业发生财产损失是否都需经税务机关审核才可在税前扣

区域:
深圳 > 罗湖 > 人民南
类别:
税务顾问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2008号嘉里中心720
企业发生财产损失是否都需经税务机关审核才可在税前扣除
并不是企业发生的所有财产损失都要经税务机关审核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企业财产损失按申报扣除程序分为自行申报扣除财产损失和经审批扣除财产损失。
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才惨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3)金融企业的代帐损失;
(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5)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6)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7)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8)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更多资讯请来电咨询,或登录网站www.dbh***.cn 了解,我们将以真诚、专业的服务换取您对我们的信任。
咨询电话: 0755-2502 9382 Q Q:865143269 联系人:林小姐
公司网站:http://www.dbh***.cn
深圳深蓝: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2008嘉里中心7楼720 电话0755-25029382
上海深蓝: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2401-2402 电话:021-6226 0383
香港深蓝:香港上环永乐街148号南和行大厦1905室 电话:00852-2568 9333
查看更多深圳会计/审计/评估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34161)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