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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税务局列为非正常户了怎么处理

区域:
深圳 > 宝安 > 民治
类别:
代理记帐
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上塘商业大厦102
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为非正常户,通常是因为纳税人没有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连续三个月以上,经税务机关查找仍无法联系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将会对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认定为非正常户,可以主动到税务机关申请解除。 首先,我们要明确进入税务非正常户的原因是什么?

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 
1、税务申报导致 
2、税务申报联系不上法人,联系不上地址的导致 
3、地址进入异常名录,联系不上法人导致 

其次具体的操作流程是: 
一、到税务机关找到税收管理员,也叫专管员,说明情况; 
二、
二、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接受未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违章处罚,缴纳罚款; 

三、补缴未申报月份的税款,如果没有税款,则不用补缴; 

四、准备齐全资料,税务机关解除对纳税人认定的非正常户,以后按照正常户进行管理。
比较麻烦的就是资料当中要提供场所证明(红本租赁合同,场地使用证明,房产证等)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发piao, 
如果没有的话,自己解除不了,那就可以@me (微:Ant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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