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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利得税、进出口税

区域:
深圳 > 南山 > 南油
类别:
税务顾问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金牛广场A508
香港公司利得税、进出口税。

何小姐:0755-3333 2226
香港是一个税基窄、税种少、税法简单的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香港税赋虽然简单, 为了更好地在香港开源节流,熟悉香港的税务自然是必要的。

※ 利得税

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应评税利润(即一个财政年度的净利润)而征收的。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需缴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因此,凡是香港公司,每年所必须要办理的重要事项之一便是向香港政府申报利得税。2004/2005年度香港政府规定有限公司的利得税率为净利润的16.5%,无限公司的利得税率为净利润的15%。若公司该年无经营或经营亏损以及海外盈利,则无需纳税。

※ 进出口税

进出口货物除了烟酒、化妆品和特殊规定外,其他货品都可以享受进出口免税。

※ 香港薪俸税

任何人士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而获得之收入,减去允许之扣除(个人免税额或慈善捐款)后,必须交纳2%-20%的薪俸税。目前,薪俸税率分2% 、8% 、14%和20% 四个等级。目前个人免税额HK$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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