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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税务处理

区域:
深圳 > 深圳周边
类别:
审计
地址:
中深花园大厦A座
香港公司在经营过程不涉及如增值税、营业税,有一项利得税,计税依据为公司纯利润的16.5%。首次收到税表的时间为公司成立日后第十八个月,零申报需要自收到税表日起30内申报,审计申报需要自税表发出日起3个月申报。已经开始营运的香港公司,税局要求公司提交审计后的会计报告,以此说明公司的经营状况。报税并不意味着缴税,是否需要缴税是税局根据公司营运状况及审计后的财务报告等因素来评定的。香港税务条例规定,香港公司对于海外所得可以申请豁免利得税。
有许多客户会问,我的收入不来源于香港,我做零申报还不是一样吗?虽然都不涉及税,但是两者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前者表示公司还未开始营运,后者是告知税局我有来源于海外的收入。

(1)香港公司零报税(也称为业务不活跃报告)
此为简单的税务安排,简单来说一家香港公司没有任何的运作,即没有利用香港公司开展任何的实际业务,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公司没有运作,自然没有利润,所以当然无需交税。

(2)审计报税
此为一般有贸易的香港公司必做的税务安排,依据香港税务法规定,除了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是18个月后报税,香港公司每年至少要向税务局报税一次,而递交给政府的核数报告必须是由香港当地的持牌会计师对该公司一年中整个财务状况出具的审核意见,目的是为政府明晰该公司整一年的财务信息,有香港政府的评税主任对该公司是否需要交税做出决定。有正常贸易往来的香港公司就必须要做核数报告,换而言之,存在贸易的香港公司可以不交税,但必须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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