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被查 罚款6200.3万
继薇娅偷税逃税被罚13.41亿元、网红主播林珊珊偷漏税被罚2767万、雪梨偷税被罚6555万之后,近日,又有一位千万级网红主播涉嫌偷税逃税被重罚。
经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调查,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税款,以及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税款等行为,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
相关消息曝出后,便迅速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直播带货真赚钱”、“这行业真是暴利”、“大数据技术时代,偷逃税的一个都跑不了”。此次的涉事主播“驴嫂平荣”,是来自河北的快手直播平台网络红人,此前曾在快手拥有2419.1万粉丝,同时也是拥有4345万粉丝的主播“二驴”的妻子。
在快手平台上,平荣夫妇的直播带货能力也十分惊人,据相关媒体,2020年5月,平荣夫妇在与董明珠共同开启的直播中,曾创下超3亿的销售额。而且根据此前公开的全网直播带货销售排行榜,“驴嫂平荣”曾一度排名第四位,仅落后于薇娅、李佳琦和雪梨。
但是在这些头部主播中,除李佳琦外,薇娅、雪梨、驴嫂平荣均因为偷逃税问题被处罚。
近年来,平台经济和电商直播行业迅猛发展,网络主播尤其是头部主播的收入呈现指数级增长。但由于针对直播电商的税收征管存在立法空白和监管缺位,加之网络主播的收入途径多元化,导致网络直播行业成为了偷税漏税的重灾区。
对此,税务部门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自202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以来,已有多位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因涉嫌偷逃税遭到。
随后,在2021年12月22日,北京、广东等共多地税务局分别发布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的通告,指出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务稽查,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发言人黄运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指出,2022年税务部门将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行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的纳税人,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
此次驴嫂平荣的偷逃税行为,正是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后发现的。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
此次事件按照《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可依法对其少缴或不缴的税款,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50%到5倍的罚款。因平荣在稽查立案后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对平荣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的税款和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的税款处0.6倍罚款。
该主播此次被查,可以视作直播行业进入严监管周期的续集。随着电商直播以及其他直播形式的税务合规上升到议事日程,以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未来针对直播领域的税收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格。
从一系列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公布也可以看出,涉税违法行为监管呈现新态势——更加注重常态化、更加注重精准性。如此决心和态度之下,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将无所遁形。随着严查深入,不管是用哪种方式来偷逃税款,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只有守法合规才能行稳致远。
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压实平台的涉税责任,实行税务联动检查,尤其是对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申报纳税,使流量变现的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之内良性发展。
那么,对于高税收的网络主播们而言,要如何进行自身的税务规划呢?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政策
通过入驻山东、江西、上海、重庆、湖北等园区成立新公司或者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自身运营模式、业务关系的一些转变,利用新公司去对外承接部分业务,或者将分红、收益等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得,以实现有效降低企业的综合税率。
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入住园区,享受个税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增值税:1%,个独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服务、商贸、工程等行业都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税税率低至0.2%
入驻园区总税负2.66%
以浙江电商个人独资为案例
某浙江电商公司在园区内成立了一家服务业类的个人独资企业,整个企业的营业额大概在500万一年,公司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分红个税,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加起来需要缴纳将近200万
此时,这家企业通过入驻园区设立小规模个人独资B,对外承接这500万的业务,那么它只需要缴纳增值税约为14.6万,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后约为10.5万,筹划前后相差百万,节税80%以上,外地企业也可享受优惠政策。
通过入驻园区把45%的税负压力降低到5%左右,总的才20几万的税负压力。
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在园区享受有限公司增值税、所得税扶持
比如像海南、山东、四川、江苏、湖北、上海、重庆、浙江等地的总部经济园区,企业可以不用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通过注册新公司、设立分公司或者迁移(只针对该行政区划内的企业)等方式注册入驻园区后,正常履行纳税义务,享受园区的税收扶持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可叠加享受。企业如果本身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中小型企业、高新技术等),可叠加享受园区的扶持政策。]
总部经济招商的地区没有限制,全国各地均可以注册的行业!
后在提醒各位一句,新一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于3月1日开始,各位一定要严守税法规定,如实进行申报,该补缴的要依法缴纳税款,勿踩法律红线。千万莫要再抱有任何少纳税的侥幸心理啦。
经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调查,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税款,以及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税款等行为,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
相关消息曝出后,便迅速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直播带货真赚钱”、“这行业真是暴利”、“大数据技术时代,偷逃税的一个都跑不了”。此次的涉事主播“驴嫂平荣”,是来自河北的快手直播平台网络红人,此前曾在快手拥有2419.1万粉丝,同时也是拥有4345万粉丝的主播“二驴”的妻子。
在快手平台上,平荣夫妇的直播带货能力也十分惊人,据相关媒体,2020年5月,平荣夫妇在与董明珠共同开启的直播中,曾创下超3亿的销售额。而且根据此前公开的全网直播带货销售排行榜,“驴嫂平荣”曾一度排名第四位,仅落后于薇娅、李佳琦和雪梨。
但是在这些头部主播中,除李佳琦外,薇娅、雪梨、驴嫂平荣均因为偷逃税问题被处罚。
近年来,平台经济和电商直播行业迅猛发展,网络主播尤其是头部主播的收入呈现指数级增长。但由于针对直播电商的税收征管存在立法空白和监管缺位,加之网络主播的收入途径多元化,导致网络直播行业成为了偷税漏税的重灾区。
对此,税务部门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自202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以来,已有多位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因涉嫌偷逃税遭到。
随后,在2021年12月22日,北京、广东等共多地税务局分别发布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的通告,指出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务稽查,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发言人黄运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指出,2022年税务部门将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行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的纳税人,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
此次驴嫂平荣的偷逃税行为,正是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后发现的。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
此次事件按照《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可依法对其少缴或不缴的税款,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50%到5倍的罚款。因平荣在稽查立案后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对平荣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的税款和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的税款处0.6倍罚款。
该主播此次被查,可以视作直播行业进入严监管周期的续集。随着电商直播以及其他直播形式的税务合规上升到议事日程,以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未来针对直播领域的税收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格。
从一系列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公布也可以看出,涉税违法行为监管呈现新态势——更加注重常态化、更加注重精准性。如此决心和态度之下,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将无所遁形。随着严查深入,不管是用哪种方式来偷逃税款,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只有守法合规才能行稳致远。
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压实平台的涉税责任,实行税务联动检查,尤其是对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申报纳税,使流量变现的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之内良性发展。
那么,对于高税收的网络主播们而言,要如何进行自身的税务规划呢?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政策
通过入驻山东、江西、上海、重庆、湖北等园区成立新公司或者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自身运营模式、业务关系的一些转变,利用新公司去对外承接部分业务,或者将分红、收益等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得,以实现有效降低企业的综合税率。
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入住园区,享受个税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增值税:1%,个独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服务、商贸、工程等行业都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税税率低至0.2%
入驻园区总税负2.66%
以浙江电商个人独资为案例
某浙江电商公司在园区内成立了一家服务业类的个人独资企业,整个企业的营业额大概在500万一年,公司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分红个税,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加起来需要缴纳将近200万
此时,这家企业通过入驻园区设立小规模个人独资B,对外承接这500万的业务,那么它只需要缴纳增值税约为14.6万,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后约为10.5万,筹划前后相差百万,节税80%以上,外地企业也可享受优惠政策。
通过入驻园区把45%的税负压力降低到5%左右,总的才20几万的税负压力。
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在园区享受有限公司增值税、所得税扶持
比如像海南、山东、四川、江苏、湖北、上海、重庆、浙江等地的总部经济园区,企业可以不用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通过注册新公司、设立分公司或者迁移(只针对该行政区划内的企业)等方式注册入驻园区后,正常履行纳税义务,享受园区的税收扶持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可叠加享受。企业如果本身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中小型企业、高新技术等),可叠加享受园区的扶持政策。]
总部经济招商的地区没有限制,全国各地均可以注册的行业!
后在提醒各位一句,新一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于3月1日开始,各位一定要严守税法规定,如实进行申报,该补缴的要依法缴纳税款,勿踩法律红线。千万莫要再抱有任何少纳税的侥幸心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