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幼儿园学费减免计划所有家庭是否都能申请
香港幼儿园学费减免计划所有家庭是否都能申请!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按幼稚园教育计划获得学费资助的学童,如欲获取幼稚园教育计划下学费资助以外的学费减免,可向学生资助处(学资处)申请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亦适用於接受幼儿中心全日制服务的儿童。
香港幼儿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现正接受申请。申请资格如下:
I)香港幼儿园申请人必须:
是申请学童的父或母(如申请人不是申请学童的父或母,须书面详细解释原因及提供证明文件)。
2021/22学年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的申请资格
II)申请学童必须:
是香港居民,拥有香港居留权、入境权或不附带任何逗留条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许可(持旅游签证、双程证、学生签证的学童,或其父/母以学生签证或旅游签证留港的学童并不符合申请资格);及
在2021/22学年入讀:
(a)幼稚园幼儿班、低班及高班(即K1至K3班):
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在2021年8月31日年满2岁8个月);
入讀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本地非牟利幼稚园
(如果幼稚园已参加2020/21学年幼稚园教育计划,但在2021/22新学年无意继续参加有关计划,只要是在2021/22学年前已经入读并继续在该幼稚园就读合资格班级(即2021/22学年合资格的幼稚园低班(K2)及幼稚园高班(K3),及2022/23学年合资格的K3班级)的学生,他们仍然合乎资格申请学前学生资助,直至所有合资格班级完结或他们离开这些幼稚园为止(二者以较早为准),故此,如经济上有需要,他们可申请学前学生资助);及持有有效幼稚园教育计划「幼稚园入学注册证」;
(b)幼儿中心(0–2岁组及2–3岁组):
在教育局/社会福利署(社署)辖下的注册幼儿中心(即育婴园、幼儿园或幼稚园暨幼儿中心)接受全日制托管服务。
III)香港幼儿园申请学童的家庭必须:通过入息审查。请按此参阅入息审查的详情。
接受全日制幼儿中心服务的学童(即0至2岁和2至3岁组)如欲取得学费资助,其家庭除须通过入息审查外,更需在同一段审核期内通过「社会需要」审查。故申请人除填写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申请表格外,亦须填写「社会需要」审查表格(SFO 235),并把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及有关证明文件直接递交至学资处。「社会需要」审查准则及所需证明文件,请参阅「社会需要」审查表格(SFO 235)背页。
资格评估方法
学资处采用「调整后家庭收入」机制进行入息审查,以评定申请人的资助资格及幅度,算式如下:
「调整后家庭收入=家庭全年总收入家庭成员人数+(1)
2至3人的单亲家庭,公式中除數的(+1)将会增加至(+2)
家庭全年总收入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全年收入;与申请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的全年收入的30%(如适用);及其他收入(如:非同住子女或亲友给予的津助、赡养费、租金收入等)(如适用)。
家庭成员通常是指申请人、其配偶、其同住未婚子女以及由申请人及/或其配偶供养的父母。
注:正在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家庭,如在同一时段内領取社署综援计划下与学前教育有关的特别津贴,则不能透过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获得学费减免。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按幼稚园教育计划获得学费资助的学童,如欲获取幼稚园教育计划下学费资助以外的学费减免,可向学生资助处(学资处)申请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亦适用於接受幼儿中心全日制服务的儿童。
香港幼儿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现正接受申请。申请资格如下:
I)香港幼儿园申请人必须:
是申请学童的父或母(如申请人不是申请学童的父或母,须书面详细解释原因及提供证明文件)。
2021/22学年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的申请资格
II)申请学童必须:
是香港居民,拥有香港居留权、入境权或不附带任何逗留条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许可(持旅游签证、双程证、学生签证的学童,或其父/母以学生签证或旅游签证留港的学童并不符合申请资格);及
在2021/22学年入讀:
(a)幼稚园幼儿班、低班及高班(即K1至K3班):
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在2021年8月31日年满2岁8个月);
入讀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本地非牟利幼稚园
(如果幼稚园已参加2020/21学年幼稚园教育计划,但在2021/22新学年无意继续参加有关计划,只要是在2021/22学年前已经入读并继续在该幼稚园就读合资格班级(即2021/22学年合资格的幼稚园低班(K2)及幼稚园高班(K3),及2022/23学年合资格的K3班级)的学生,他们仍然合乎资格申请学前学生资助,直至所有合资格班级完结或他们离开这些幼稚园为止(二者以较早为准),故此,如经济上有需要,他们可申请学前学生资助);及持有有效幼稚园教育计划「幼稚园入学注册证」;
(b)幼儿中心(0–2岁组及2–3岁组):
在教育局/社会福利署(社署)辖下的注册幼儿中心(即育婴园、幼儿园或幼稚园暨幼儿中心)接受全日制托管服务。
III)香港幼儿园申请学童的家庭必须:通过入息审查。请按此参阅入息审查的详情。
接受全日制幼儿中心服务的学童(即0至2岁和2至3岁组)如欲取得学费资助,其家庭除须通过入息审查外,更需在同一段审核期内通过「社会需要」审查。故申请人除填写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申请表格外,亦须填写「社会需要」审查表格(SFO 235),并把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及有关证明文件直接递交至学资处。「社会需要」审查准则及所需证明文件,请参阅「社会需要」审查表格(SFO 235)背页。
资格评估方法
学资处采用「调整后家庭收入」机制进行入息审查,以评定申请人的资助资格及幅度,算式如下:
「调整后家庭收入=家庭全年总收入家庭成员人数+(1)
2至3人的单亲家庭,公式中除數的(+1)将会增加至(+2)
家庭全年总收入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全年收入;与申请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的全年收入的30%(如适用);及其他收入(如:非同住子女或亲友给予的津助、赡养费、租金收入等)(如适用)。
家庭成员通常是指申请人、其配偶、其同住未婚子女以及由申请人及/或其配偶供养的父母。
注:正在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家庭,如在同一时段内領取社署综援计划下与学前教育有关的特别津贴,则不能透过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获得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