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口岸 莲塘口岸 港珠澳大桥
莲塘口岸申请条件:
一、FV的申领条件(内地往香港)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
2. 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
二、粤Z(香港往内地)
1. 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从申办第4个商务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多不超过15个。
在广东省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符合上述条件也申请。
港珠澳大桥口岸办理条件:在广东省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大桥出港商务。(已申办其他口岸的内地企业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港珠澳大桥口岸办理条件:对到广东省投资的境外投资企业(个人),不论投资额多少,省内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就可以申办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第2辆;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办第3辆。以往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一、FV的申领条件(内地往香港)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
2. 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
二、粤Z(香港往内地)
1. 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从申办第4个商务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多不超过15个。
在广东省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符合上述条件也申请。
港珠澳大桥口岸办理条件:在广东省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大桥出港商务。(已申办其他口岸的内地企业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港珠澳大桥口岸办理条件:对到广东省投资的境外投资企业(个人),不论投资额多少,省内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就可以申办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第2辆;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办第3辆。以往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