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外国人工作签证启用 深圳外国人工作签证办理指南
新版外国人工作签证启用|深圳外国人工作签证办理指南
上个月初,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启用新版外国人签证、团体签证和居留许可,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6月1日起开始签发新版外国人签证、团体签证和居留许可,同时停止签发现行版本外国人签证、经济特区旅游签证、团体签证和居留许可。经济特区旅游签证业务使用新版签证制作签发。
据介绍,新版外国人签证、团体签证和居留许可为参照国际民航组织DOC9303机读旅行证件有关标准设计制作的贴纸式证件,采用凹印图案、全息光标、变色油墨等多项物理防伪技术印制而成。与现行版本证件相比,新版证件在版式规格、栏目设置、机读码规则等方面做了调整,新版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增加打印持证人彩色相片。新版外国人签证、团体签证和居留许可启用后,各类证件的申请条件和渠道、审批程序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口岸查验要求等均保持不变。此前签发的证件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正常使用。
那么,新版签证下发之后,深圳外国人工作签证新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外国人工作签证有三类,分别是A/B/C三类,每类都有不同的要求和条件,应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进行办理。
一、外国高端人才(A类)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高端人才,符合国家引进外国人才重点和目录及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A类,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
例如: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
二、外国专业人才(B类)
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B类。
1、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外国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款规定之一的:
(1)在教育、科研、、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特殊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执行中外政府间协议、国际组织间协议、中外经贸和工程技术合同的人员,对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和科教类国际组织派遣的人员按照政府间交流合作协议条款相应放宽年龄要求。
(3)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聘雇人员和境外专家组织驻华机构代表。
(4)跨国公司派遣的中层以上雇员、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
(5)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聘用的外国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
3、外国语言教学人员。
4、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以深圳市统计局公布为准(深圳地区3.6万/月)
5、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专门人员和实施项目的人员。
6、在我国高等院校(含港澳地区的高等院校)毕业后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深圳工作的外国留学生。
7、计点积分在60分以上的专业人才。
三、其他外国人员(C类)
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
员,确定为C类,主要包括:
1、符合现行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规定的外国人员;
2、从事临时性、短期性(不超过90日)工作的外国人员;
3、实施配额制管理的人员,包括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外国青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和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远洋捕捞等特殊领域工作的外国人等。
上个月初,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启用新版外国人签证、团体签证和居留许可,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6月1日起开始签发新版外国人签证、团体签证和居留许可,同时停止签发现行版本外国人签证、经济特区旅游签证、团体签证和居留许可。经济特区旅游签证业务使用新版签证制作签发。
据介绍,新版外国人签证、团体签证和居留许可为参照国际民航组织DOC9303机读旅行证件有关标准设计制作的贴纸式证件,采用凹印图案、全息光标、变色油墨等多项物理防伪技术印制而成。与现行版本证件相比,新版证件在版式规格、栏目设置、机读码规则等方面做了调整,新版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增加打印持证人彩色相片。新版外国人签证、团体签证和居留许可启用后,各类证件的申请条件和渠道、审批程序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口岸查验要求等均保持不变。此前签发的证件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正常使用。
那么,新版签证下发之后,深圳外国人工作签证新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外国人工作签证有三类,分别是A/B/C三类,每类都有不同的要求和条件,应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进行办理。
一、外国高端人才(A类)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高端人才,符合国家引进外国人才重点和目录及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A类,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
例如: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
二、外国专业人才(B类)
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B类。
1、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外国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款规定之一的:
(1)在教育、科研、、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特殊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执行中外政府间协议、国际组织间协议、中外经贸和工程技术合同的人员,对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和科教类国际组织派遣的人员按照政府间交流合作协议条款相应放宽年龄要求。
(3)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聘雇人员和境外专家组织驻华机构代表。
(4)跨国公司派遣的中层以上雇员、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
(5)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聘用的外国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
3、外国语言教学人员。
4、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以深圳市统计局公布为准(深圳地区3.6万/月)
5、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专门人员和实施项目的人员。
6、在我国高等院校(含港澳地区的高等院校)毕业后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深圳工作的外国留学生。
7、计点积分在60分以上的专业人才。
三、其他外国人员(C类)
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
员,确定为C类,主要包括:
1、符合现行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规定的外国人员;
2、从事临时性、短期性(不超过90日)工作的外国人员;
3、实施配额制管理的人员,包括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外国青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和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远洋捕捞等特殊领域工作的外国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