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ICP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需具备这些条件:
1、取得工信部外商投资审定意见书;
2、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4、符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审定意见书;
2、外资股东提供三年电信业务相关经验证明;
3、法人、股东、章程的原件扫描件;
4、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
5、网站接入协议原件扫描件;
6、服务器托管商资质原件扫描件。
1、取得工信部外商投资审定意见书;
2、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4、符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审定意见书;
2、外资股东提供三年电信业务相关经验证明;
3、法人、股东、章程的原件扫描件;
4、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
5、网站接入协议原件扫描件;
6、服务器托管商资质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