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无线功能产品出口欧盟CE认证RED指令办理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欧盟CE认证RED指令?
欧盟CE-RED指令是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的缩写,全称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 。2014年4月1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协调成员国在市场上提供无线电设备的法律和废除指令1999/5/EC的*2014/53/EU号指令,欧洲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R&TTE)指令(详细咨询15135629064)(1999/5/EC)于1999年4月7日在《欧洲共同体公报》上发表。成员国必须在2011年1月20日之前通过并公布将新指令的规定转化为国家法律的国家法律法规。
一、欧盟CE认证无线设备RED指令认证范围:
1、短距离无线遥控产品(SRD)例如:遥控玩具汽车、遥控报警系统、遥控门铃、遥控开关、遥控鼠标、键盘等。
2、*无线电遥控产品(PMR)例如:*无线对讲机、无线麦克风等。
3、无线电话CTO、CT1、CT1+…
4、ISDN(数字电话产品)
5、DECT(增强型数字无线电话)
6、手机GSM、CDMA、WCDMA、LTE测试
7、蓝牙产品例如:蓝牙耳机。
8、工作频率<9 kHz的感应数据传输设备。
9、无线广播接收机设备
二、欧盟无线设备RED指令符合性程序
1、制造商DOC+内部生产控制 (根据RED指令Annex II) 如果使用协调标准,则可以不需要NB机构发证书。制造商自己负责技术文档,进行内部生产控制和CE标识。
2、由NB机构签发Type examination certificate + 内部生产控制(依据指令Annex III 的程序) 由NB机构签发证书,但制造商仍然自己对产品的技术文档和生产控制负责任,并加贴CE标识。根据Annex III程序的符合性方案,制造商仍然不能在产品上使用 NB机构的代码。
3、和NB机构签署品质*协议 (根据指令Annex IV 程序) 由NB机构审核制造商品质保障的整个相关流程,审阅技术文档,包括CE标识和自我声明等, 签发品质认证证书。 只有在使用这个符合性程序时制造商才能在产品上显示NB机构代码。
三、欧盟CE认证无线设备RED指令测试项目:
1、电磁兼容测试(EMC测试)
2、根据欧洲ETSI标准进行无线电通讯设备测试(RF测试)
3、电器(Safety)及健康防护测试(SAR评估)
四、欧盟无线设备RED指令与R&TTE指令的区别:
1、RED产品范围仅包括无线通讯和无线识别设备(如RFID,雷达,移动侦测等)。射频设备不用于通讯或者识别的会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D指令的管控中;
2、有线通讯终端设备(TTE)被移除,因此RED指令仅用于无线产品;
3、无线广播接收机现已纳入RED指令的范围(之前涵盖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D指令中);
4、指令覆盖频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管控起始频率是9 kHz),而上限依然是3000 GHz;
5、公告机构评估意见现已由“型式检查证书”取代;
6、制造商只有在其质量体系经过公告机构评估过后,才能使用带公告机构号码的CE标志(质量*–型式H);
7、二类设备向各国频谱机构进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8、二类设备的标识(警告号)不再需要,不过在某些国家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现在产品包装上;
9、不再需要在用户手册中出现CE标志,不过手册中必须注明射频使用的频段及发射功率;
10、个人评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进行RED认证);
11、新指令要求使用统一的充电器;
12、制造商及入口商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出现在设备上,而当设备太小时可以出现在用户手册中。
欧盟CE-RED指令是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的缩写,全称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 。2014年4月1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协调成员国在市场上提供无线电设备的法律和废除指令1999/5/EC的*2014/53/EU号指令,欧洲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R&TTE)指令(详细咨询15135629064)(1999/5/EC)于1999年4月7日在《欧洲共同体公报》上发表。成员国必须在2011年1月20日之前通过并公布将新指令的规定转化为国家法律的国家法律法规。
一、欧盟CE认证无线设备RED指令认证范围:
1、短距离无线遥控产品(SRD)例如:遥控玩具汽车、遥控报警系统、遥控门铃、遥控开关、遥控鼠标、键盘等。
2、*无线电遥控产品(PMR)例如:*无线对讲机、无线麦克风等。
3、无线电话CTO、CT1、CT1+…
4、ISDN(数字电话产品)
5、DECT(增强型数字无线电话)
6、手机GSM、CDMA、WCDMA、LTE测试
7、蓝牙产品例如:蓝牙耳机。
8、工作频率<9 kHz的感应数据传输设备。
9、无线广播接收机设备
二、欧盟无线设备RED指令符合性程序
1、制造商DOC+内部生产控制 (根据RED指令Annex II) 如果使用协调标准,则可以不需要NB机构发证书。制造商自己负责技术文档,进行内部生产控制和CE标识。
2、由NB机构签发Type examination certificate + 内部生产控制(依据指令Annex III 的程序) 由NB机构签发证书,但制造商仍然自己对产品的技术文档和生产控制负责任,并加贴CE标识。根据Annex III程序的符合性方案,制造商仍然不能在产品上使用 NB机构的代码。
3、和NB机构签署品质*协议 (根据指令Annex IV 程序) 由NB机构审核制造商品质保障的整个相关流程,审阅技术文档,包括CE标识和自我声明等, 签发品质认证证书。 只有在使用这个符合性程序时制造商才能在产品上显示NB机构代码。
三、欧盟CE认证无线设备RED指令测试项目:
1、电磁兼容测试(EMC测试)
2、根据欧洲ETSI标准进行无线电通讯设备测试(RF测试)
3、电器(Safety)及健康防护测试(SAR评估)
四、欧盟无线设备RED指令与R&TTE指令的区别:
1、RED产品范围仅包括无线通讯和无线识别设备(如RFID,雷达,移动侦测等)。射频设备不用于通讯或者识别的会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D指令的管控中;
2、有线通讯终端设备(TTE)被移除,因此RED指令仅用于无线产品;
3、无线广播接收机现已纳入RED指令的范围(之前涵盖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D指令中);
4、指令覆盖频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管控起始频率是9 kHz),而上限依然是3000 GHz;
5、公告机构评估意见现已由“型式检查证书”取代;
6、制造商只有在其质量体系经过公告机构评估过后,才能使用带公告机构号码的CE标志(质量*–型式H);
7、二类设备向各国频谱机构进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8、二类设备的标识(警告号)不再需要,不过在某些国家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现在产品包装上;
9、不再需要在用户手册中出现CE标志,不过手册中必须注明射频使用的频段及发射功率;
10、个人评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进行RED认证);
11、新指令要求使用统一的充电器;
12、制造商及入口商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出现在设备上,而当设备太小时可以出现在用户手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