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外贸企业ODI备案境外投资备案申请程序
ODI备案流程
(一)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二)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三)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登记证》。
要求:
1、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2、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高于5%,越高越好;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低于78%,越低越好;
5、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
温馨提示: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相适应的项目了,该证书就作废了,届时如果有新的项目,企业需要重新办理ODI投资备案。
实施ODI境外投资备案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和登记,分别是: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
2、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国家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登记程序。
ODI备案的要求/ 知多少
1、境内公司好成立满1年以上;
2、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好高于5%,越高越好;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好低于70%,越低越好。
ODI备案的申请条件/ 知多少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设立终目的地企业需备案(核准)
为掌握对外投资资金真实去向,同时也有利于为对外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保障,《暂行办法》明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实行终目的地管理原则,进行“穿透式”管理。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对外投资的市场主体、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开展对外投资,在境外设立(包括兼并、收购及其他方式)企业前,应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备案或核准。
这里所述的企业为终目的地企业,终目的地指境内投资主体投资终用于项目建设或持续生产经营的所在地。这就是所谓的终目的地管理原则。
2、空壳公司不备案(核准)
穿透性管理意味着对于终目的地企业设立的路径上所进行的投资行为不予理会。具体而言,就是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投资到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管理部门均不予备案或核准。
3、终目的地企业再投资不备案(核准)
同时,这种管理不是无限穿透,终目的地企业再开展的投资活动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
(一)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二)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三)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登记证》。
要求:
1、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2、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高于5%,越高越好;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低于78%,越低越好;
5、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
温馨提示: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相适应的项目了,该证书就作废了,届时如果有新的项目,企业需要重新办理ODI投资备案。
实施ODI境外投资备案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和登记,分别是: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
2、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国家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登记程序。
ODI备案的要求/ 知多少
1、境内公司好成立满1年以上;
2、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好高于5%,越高越好;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好低于70%,越低越好。
ODI备案的申请条件/ 知多少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设立终目的地企业需备案(核准)
为掌握对外投资资金真实去向,同时也有利于为对外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保障,《暂行办法》明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实行终目的地管理原则,进行“穿透式”管理。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对外投资的市场主体、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开展对外投资,在境外设立(包括兼并、收购及其他方式)企业前,应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备案或核准。
这里所述的企业为终目的地企业,终目的地指境内投资主体投资终用于项目建设或持续生产经营的所在地。这就是所谓的终目的地管理原则。
2、空壳公司不备案(核准)
穿透性管理意味着对于终目的地企业设立的路径上所进行的投资行为不予理会。具体而言,就是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投资到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管理部门均不予备案或核准。
3、终目的地企业再投资不备案(核准)
同时,这种管理不是无限穿透,终目的地企业再开展的投资活动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