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外贸企业ODI备案境外投资备案审查要点
ODI备案流程
(一)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二)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三)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登记证》。
要求:
1、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2、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高于5%,越高越好;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低于78%,越低越好;
5、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
温馨提示: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相适应的项目了,该证书就作废了,届时如果有新的项目,企业需要重新办理ODI投资备案。
实施ODI境外投资备案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和登记,分别是: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
2、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国家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登记程序。
ODI备案审查重点
ODI备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规范境外投资行为、保护投资方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实践中,监管部门主要围绕境内主体运营情况、投资资金来源、境外投资项目三方面进行审查。
(一)境内企业运营情况审查
境内资金将通过境内公司向出,故首先需核查的是申请实施境外投资的境内公司运营情况。
通常,监管机构会从企业成立时间(需成立满一年以上),经营范围(与拟投的境外项目是否匹配或具有相关性)、经营状况(是否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境内股东/合伙人情况(各股东/合伙人均需资信良好)、投资领域等多个维度考量境内企业,核心是确认该主体具备与其申报投资资金、境外投资项目相匹配的真实投资能力。
(二)投资资金来源审查
在投资资金来源方面,监管部门主要关注其是否真实合规。目前,境外直接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企业自有资金,如生产经营所得、实收注册资本等;
(2)企业借款,如银行贷款等;
(3)募集资金,如和公募基金等;
(4)权益性资产出资,如公司出售房地产等资产获取的资金。
(一)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二)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三)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登记证》。
要求:
1、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2、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高于5%,越高越好;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低于78%,越低越好;
5、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
温馨提示: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相适应的项目了,该证书就作废了,届时如果有新的项目,企业需要重新办理ODI投资备案。
实施ODI境外投资备案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和登记,分别是: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
2、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国家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登记程序。
ODI备案审查重点
ODI备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规范境外投资行为、保护投资方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实践中,监管部门主要围绕境内主体运营情况、投资资金来源、境外投资项目三方面进行审查。
(一)境内企业运营情况审查
境内资金将通过境内公司向出,故首先需核查的是申请实施境外投资的境内公司运营情况。
通常,监管机构会从企业成立时间(需成立满一年以上),经营范围(与拟投的境外项目是否匹配或具有相关性)、经营状况(是否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境内股东/合伙人情况(各股东/合伙人均需资信良好)、投资领域等多个维度考量境内企业,核心是确认该主体具备与其申报投资资金、境外投资项目相匹配的真实投资能力。
(二)投资资金来源审查
在投资资金来源方面,监管部门主要关注其是否真实合规。目前,境外直接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企业自有资金,如生产经营所得、实收注册资本等;
(2)企业借款,如银行贷款等;
(3)募集资金,如和公募基金等;
(4)权益性资产出资,如公司出售房地产等资产获取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