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全E十年青春献给了这家展览公司W换来的是这种结
刚从驾校练车回来,笑脸哥就找我聊天来了。
笑脸哥说,光头全,这些年来,同行给你爆料的信息多不多?
我说,什么爆料信息?
他说,打个比方,A展览公司控告B展览工厂做工不行,C员工投诉D老板黑心,等等。
我说,是这类型的呀!还真不少呢!话说,你对这个感兴趣?
他说,不是感兴趣,是今天正好了解到有一个员工爆料他老东家的事情,想跟你分享分享,看看能不能作为写作素材。
我说,好啊,你给我说说呗!
他说,我也是依葫芦画瓢,至于能画成什么样,看你了哈。
我说,别吊胃口了,直接说事情吧!
他说,事情经过是这样子的,有一个选展人,我们暂且叫他小美吧!小美,他在某家展览公司工作了十年。早几年呢,是拿底薪的。后来,老板认为不行,要更换一个模式,就是合作分成模式。简单点理解,就是公司只出资质,收管理费。除了这个之外,老板还补充了一条,就是日后大家不能抢彼此的客户。小美呢,也认为合理,就同意了。
我说,小美他同意之后呢?
他说,小美同意之后,彼此合作还都不错。
我说,既然合作不错,问题又从哪里来呢?
他说,你先听我慢慢说嘛!
我说,我在听着呢!
他说,合作了大概三年时间,小美给老东家缴纳了100多万的管理费。这里有必要说一下这个管理费,那就是这个管理费,不同于押金。押金是可以退还的,管理费则不用。也就是说,小美这三年,老东家只是出公司资质,就可以白赚到这100多万。
我说,是不是小老东家眼红了?
他说,你猜对了。小老东家,确实是眼红了。眼红之后,就提出要换一个模式,理由就是公司要正规化运营,全体员工拿底薪制。
我说,小美是不是不认可这个方案。
他说,确实如你所说,他们宣布彼此的合作,在某年某月时间截止。为什么没有立刻终止合作呢?据了解,当时因为他们还有些项目还在合作,所以不能立刻停止。
我说,合作还没有终止的这段时间里,小老东家是不是做出了一些对不起小事情?
他说,是有这么一个争议性的问题。据了解,站在小美老东家的角度,他认为客户就是公司,也就是小美与之合作过的公司,才是小客户。而客户的负责人呢,即是属于大家的。简单点理解,就是小明原来是A企业的展会负责人,现在去了B企业。去了B企业之后,展会的相关事宜,本来是要托付给小美做的。结果呢,老东家说小美回家了,不再从事这个行业了。小明呢,他相信了小美老东家的话,并与小老东家签了一张100多万的合同。小美知道之后,生气了。要找老东家理论。小理由,就是小明无论去了那家公司,都是属于他的客户。
我说,这件事情,后的结果是?
他说,小美与老东家彼此都坚持自己的观点,导致问题无法解决。再加上小美这段时间特别忙,也没有上门去找老东家理论。所以,就有了这个故事的爆料。
我说,记得保持关注,我很期待终的结果。
他说,我会的。
话说,看到这里,你的观点是?
欢迎与林奕全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手机/微信:13318821289,电子邮件:263215514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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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脸哥说,光头全,这些年来,同行给你爆料的信息多不多?
我说,什么爆料信息?
他说,打个比方,A展览公司控告B展览工厂做工不行,C员工投诉D老板黑心,等等。
我说,是这类型的呀!还真不少呢!话说,你对这个感兴趣?
他说,不是感兴趣,是今天正好了解到有一个员工爆料他老东家的事情,想跟你分享分享,看看能不能作为写作素材。
我说,好啊,你给我说说呗!
他说,我也是依葫芦画瓢,至于能画成什么样,看你了哈。
我说,别吊胃口了,直接说事情吧!
他说,事情经过是这样子的,有一个选展人,我们暂且叫他小美吧!小美,他在某家展览公司工作了十年。早几年呢,是拿底薪的。后来,老板认为不行,要更换一个模式,就是合作分成模式。简单点理解,就是公司只出资质,收管理费。除了这个之外,老板还补充了一条,就是日后大家不能抢彼此的客户。小美呢,也认为合理,就同意了。
我说,小美他同意之后呢?
他说,小美同意之后,彼此合作还都不错。
我说,既然合作不错,问题又从哪里来呢?
他说,你先听我慢慢说嘛!
我说,我在听着呢!
他说,合作了大概三年时间,小美给老东家缴纳了100多万的管理费。这里有必要说一下这个管理费,那就是这个管理费,不同于押金。押金是可以退还的,管理费则不用。也就是说,小美这三年,老东家只是出公司资质,就可以白赚到这100多万。
我说,是不是小老东家眼红了?
他说,你猜对了。小老东家,确实是眼红了。眼红之后,就提出要换一个模式,理由就是公司要正规化运营,全体员工拿底薪制。
我说,小美是不是不认可这个方案。
他说,确实如你所说,他们宣布彼此的合作,在某年某月时间截止。为什么没有立刻终止合作呢?据了解,当时因为他们还有些项目还在合作,所以不能立刻停止。
我说,合作还没有终止的这段时间里,小老东家是不是做出了一些对不起小事情?
他说,是有这么一个争议性的问题。据了解,站在小美老东家的角度,他认为客户就是公司,也就是小美与之合作过的公司,才是小客户。而客户的负责人呢,即是属于大家的。简单点理解,就是小明原来是A企业的展会负责人,现在去了B企业。去了B企业之后,展会的相关事宜,本来是要托付给小美做的。结果呢,老东家说小美回家了,不再从事这个行业了。小明呢,他相信了小美老东家的话,并与小老东家签了一张100多万的合同。小美知道之后,生气了。要找老东家理论。小理由,就是小明无论去了那家公司,都是属于他的客户。
我说,这件事情,后的结果是?
他说,小美与老东家彼此都坚持自己的观点,导致问题无法解决。再加上小美这段时间特别忙,也没有上门去找老东家理论。所以,就有了这个故事的爆料。
我说,记得保持关注,我很期待终的结果。
他说,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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