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ic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深圳外资ic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蔡先生I88Z③③③629③
深圳外资ic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蔡先生I88Z③③③629③
深圳外资ic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蔡先生I88Z③③③629③
第八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公司;还应当符合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在不同时期的出资比例,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
(二)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是指在全体中方投资者中出资数额多且占中方全体投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
第七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四)有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第十条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第九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在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令第534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有关条件。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二)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第六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除外)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终不得超过50%。
(三)符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终不得超过49%。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是指在外方全体投资者中出资数额多且占全体外方投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
深圳外资ic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蔡先生I88Z③③③629③
深圳外资ic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蔡先生I88Z③③③629③
第八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公司;还应当符合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在不同时期的出资比例,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
(二)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是指在全体中方投资者中出资数额多且占中方全体投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
第七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四)有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第十条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第九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在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令第534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有关条件。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二)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第六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除外)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终不得超过50%。
(三)符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终不得超过49%。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是指在外方全体投资者中出资数额多且占全体外方投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