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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钢制甲级乙级防火门厂家

区域:
天津 > 静海
来源:
商家
供求:
求购
类别:
门窗
价格:
350 元
企业:
天津津茂电动门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静海县钢制甲级乙级防火门标准定制厂家 其实防火门细分有甲、乙、丙、丁级四个等级,钢质门只属于防盗门中的丙、丁级别。在价格上,一般的钢质防火门每平方米1700元左右,而钢质门不足钢质防火门的零头,钢质门与钢质防火门存在本质的区别,目前天津还没有钢质防火门的检验机构。钢质防火门与钢质门一般用肉眼很难分辨,其主要区别是,前者用的是硅酸铝纤维棉、岩瓦等阻燃材料,且重量在60千克以上。国家强制性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明确规定,11层及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式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钢质防火门;钢质防火门属于工程验收的一个必备环节,管理部门在工程验收时须查验开发商提供的钢质防火门相关检验报告。切实把好高层居住建筑工程监管验收关。

楼、档案楼等二类建筑: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防火分区:一类建筑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一类建筑≤1500平方米,地下室≤1000平方米工地.耐火等级:我国防火门的分类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日本的防火门较为严格分为甲乙种两类,甲类为1。5-2H,乙类为0。5-1。

双轨双帘防火卷帘:

  双轨无机布特级防火卷帘:刚泰门业*新引进美国技术生产线生产一种新型防火产品是向单台电机带动双转动轴,两樘防火门帘同步升降功能,无需水幕保护装置,帘面由陶纤针织毯,防辐射铝铂陶纤布,耐高温防火布及彩色装饰布组合而成,其燃烧能达到GB624中A级之规定被广泛推广于大型商场、超市、大卖场等消防要求特级区域,并可与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实现可见联动控制。

  防火卷帘门具体技术参数:

  ◆*大单扇尺寸15000*4500。

  ◆采用特制之高强度帘板保持帘板之平面刚度。

  ◆特殊设计之导轨可随扶梯弯曲而形成防火封闭。

  ◆设计简洁而使维护方便容易。

  ◆耐火极限4小时

  天津津茂门业:可达到国家标准验收级别,多用于工业厂房、商场、超市等在型场所的防火措施、与隔离带。受到广大开发商与门窗销售商、及客户的青睐!
男子请求法院保护:躲父母家后 老婆抡锤来砸家具
2019年11月25日 06:16 来源:钱江晚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老婆太凶,请求法院保护
  发给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温州这是份老婆到底凶到什么程度?叫人打老公还砸了公公婆婆家
这真是一份别样的申请,“申请法院‘帮忙’让老婆远离我,远离我的父母。”
  日前,温州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发出温州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改人们原有的家庭中受害人都是女人的印象。
  这个老婆到底有多凶?这份人身保护令申请是伴随着离婚起诉一起到法院,提出的都是男方。
  男方吴某40多岁,老婆林某30岁出头,两人结婚多年。根据男方的离婚起诉书上所说,提出离婚是因为“性格不合”。
  吴某说,老婆林某实在太凶了,他们俩因为经常吵架早就分居了。但分居后,林某好几次叫来她的兄弟、嫂嫂、姐姐等亲属来骂他,辱骂是家常便饭了。有一回,林某甚至叫了一帮小兄弟围殴了他。
  吴某被打伤,报警。
  再后来,吴某搬离住处,躲到了父母家。
  可怕的是,林某居然抡着铁锤上门,把老人家中的家具都砸烂了。
  在多次遭遇辱骂、威胁,自己及父母的生活备受困扰的情况下,吴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吴某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有报警记录、调解协议、照片等。
  经审查核实,矾山法庭作出裁定,向吴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林某对吴某实施家庭,禁止林某骚扰吴某及其父母,保护令有效期为6个月。
  在家庭中,男性遭家暴情况也时有发生。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反家暴法对所有家庭成员都一视同仁。而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种司法庇护措施,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筑起了一道“保护墙”,有效起到了震慑施暴者、预防家庭、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等作用。
  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
  2009年,温州女子梅某提起离婚诉讼,并在一审胜诉后申请对丈夫实施禁止、远离令。这是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全省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法》正式实施,该法为遭受家暴侵害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更是给了当事人一个“符”。
  2018年12月30日,浙江省高院发布《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其中对不少大家关心的问题作出明确解答。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要目的在于预防家庭。人民法院审查证据时,应当根据家庭案件的特点和规律,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出发,法官认为存在家庭现实危险的可能性,即可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鉴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应适当降低证明标准以保护受害人利益,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不直接等同于当事人存在家庭行为。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全案证据进行审查作出认定。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案件时,家庭告诫书可以作为认定家庭事实的证据。申请人提交家庭告诫书的,可视为达到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证明标准,人民法院一般应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有充分证据足以推翻家庭告诫书的除外。

  肖菁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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