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天津民非流程及所需材料
成立天津民非流程及所需材料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1)、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办的话需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是经营范围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还须提供文化部门核发的从事相关活动证明的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若在天津注册,则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并进行年检。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方为有效。
2、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人员。
1、有场所:场地租赁合同(包括面积和使用年限),租赁合同中的房租,必须与场地实际情况相符; 2、工作人员:聘请3名以上人员(包含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财务人员:提供财务报表等; 4、办公设备及用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如计算机、复印机等,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现代化办公设备和计算机网络,以及打印机等。
3、企业应当有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
4、企业负责人为法人代表的,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有符合条件的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1名需为企业监事。 6、有符合条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或者企业法人。 7、企业法人名称中的字号应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 8、提交设立申请报告和章程;
4、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会计人员,能够独立核算并按规定如实记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
需要准备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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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或产品应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具体指符合《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体现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特性,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社会价值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1)、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办的话需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是经营范围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还须提供文化部门核发的从事相关活动证明的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若在天津注册,则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并进行年检。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方为有效。
2、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人员。
1、有场所:场地租赁合同(包括面积和使用年限),租赁合同中的房租,必须与场地实际情况相符; 2、工作人员:聘请3名以上人员(包含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财务人员:提供财务报表等; 4、办公设备及用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如计算机、复印机等,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现代化办公设备和计算机网络,以及打印机等。
3、企业应当有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
4、企业负责人为法人代表的,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有符合条件的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1名需为企业监事。 6、有符合条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或者企业法人。 7、企业法人名称中的字号应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 8、提交设立申请报告和章程;
4、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会计人员,能够独立核算并按规定如实记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
需要准备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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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或产品应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具体指符合《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体现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特性,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