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司炉考证地址
司炉的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检查组织司炉培训考试单位的条件;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对教学大纲和考试题库的统一审定工作;地、市级(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审查教学程序、教案,监督检查教学质量,对考试现场及评分进行监督检查等。组织司炉培训考核的单位,可以是锅炉检验单位,也可以是司炉数量特别集中的锅炉使用单位。这些单位必须提出组织司炉培训考试的书面申请,经地、市级(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其条件,报上一级安全监察机构同意,方可开展这项工作。锅炉证需要去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报考,或者找机构代办。烧锅炉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就是质监局颁发的G1、G2、G3三个级别证书,根据额定工作压力和锅炉考不同级别证书。培训对象:准备从事司炉工作的人员;在岗但无操作证人员。培训内容:燃气燃油锅炉的基本知识,燃油燃气及其燃烧,燃气燃油锅炉本体的借本结构,燃煤锅炉改燃气的安全技术,锅炉用燃烧器,燃气燃油锅炉附件,自动控制原理和点火程序,燃气燃油锅炉操作规程及故障排除,程序控制器与燃烧器控制,压力、温度、火焰传感器及其控制,水位传感器及水位控制等。司炉的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检查组织司炉培训考试单位的条件;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对教学大纲和考试题库的统一审定工作;地、市级(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审查教学程序、教案,监督检查教学质量,对考试现场及评分进行监督检查等。组织司炉培训考核的单位,可以是锅炉检验单位,也可以是司炉数量特别集中的锅炉使用单位。这些单位必须提出组织司炉培训考试的书面申请,经地、市级(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其条件,报上一级安全监察机构同意,方可开展这项工作。锅炉证需要去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报考,或者找机构代办。烧锅炉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就是质监局颁发的G1、G2、G3三个级别证书,根据额定工作压力和锅炉考不同级别证书。培训对象:准备从事司炉工作的人员;在岗但无操作证人员。培训内容:燃气燃油锅炉的基本知识,燃油燃气及其燃烧,燃气燃油锅炉本体的借本结构,燃煤锅炉改燃气的安全技术,锅炉用燃烧器,燃气燃油锅炉附件,自动控制原理和点火程序,燃气燃油锅炉操作规程及故障排除,程序控制器与燃烧器控制,压力、温度、火焰传感器及其控制,水位传感器及水位控制等。司炉的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检查组织司炉培训考试单位的条件;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对教学大纲和考试题库的统一审定工作;地、市级(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审查教学程序、教案,监督检查教学质量,对考试现场及评分进行监督检查等。组织司炉培训考核的单位,可以是锅炉检验单位,也可以是司炉数量特别集中的锅炉使用单位。这些单位必须提出组织司炉培训考试的书面申请,经地、市级(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其条件,报上一级安全监察机构同意,方可开展这项工作。锅炉证需要去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报考,或者找机构代办。烧锅炉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就是质监局颁发的G1、G2、G3三个级别证书,根据额定工作压力和锅炉考不同级别证书。培训对象:准备从事司炉工作的人员;在岗但无操作证人员。培训内容:燃气燃油锅炉的基本知识,燃油燃气及其燃烧,燃气燃油锅炉本体的借本结构,燃煤锅炉改燃气的安全技术,锅炉用燃烧器,燃气燃油锅炉附件,自动控制原理和点火程序,燃气燃油锅炉操作规程及故障排除,程序控制器与燃烧器控制,压力、温度、火焰传感器及其控制,水位传感器及水位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