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需要哪些条件
可以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基本条件:
1、在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成立三年以上,一年内未因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具体条件:
1、保密制度完善;
2、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3、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4、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5、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本条件:
1、在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成立三年以上,一年内未因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具体条件:
1、保密制度完善;
2、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3、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4、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5、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