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形势下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1、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购买方应当以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作为“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债券、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计入债务性或权益性证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2、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能够对参与合并方在合并前及合并后均实施终控制的一方来看,终控制方在企业合并前及合并后能够控制的资产并没有发生变化。同一控制下要掌握的会计处理原则是以账面价值计量,且合并不会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交易不会产生投资收益。初始投资成本是合并日按照持股比例与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中享有的份额计算的结果。
3、不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不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应用请参考学生帮客文章《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的应用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