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至唐代之前酒及滋补酒
采用酒煎煮法和酒浸渍法起码始于汉代。约在汉代成书的《神农本草经》中有如下一段论述:"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用酒浸渍,一方面可使药材中的一些药用成分的溶解度提高,另一方面,酒行药势,也可提高。汉代名医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一书中,就有多例浸渍法和煎煮法的实例。如"鳖甲煎丸方",以鳖甲等二十多味药为末,取煅灶下灰一斗,清酒一斛五斗,浸灰,候酒尽一半,着鳖甲于中,煮令泛烂如胶漆,绞取汁,内诸药,煎为丸。还有一例"红蓝花酒方",也是用酒煎煮后供饮用。《金匮要略》中还记载了一些有关饮酒忌宜事项,如"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着身及使扇,即成病"。"醉后勿饱食,发寒冷"。这些实用知识对于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起了重要的作用。南朝齐梁时期的本草学家陶弘景,总结了前人采用冷浸法制备药酒的经验,在《本草集经注》中提出了一套冷浸法制药酒的常规:"凡渍药酒,皆须细切,生绢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___出,不必待至酒尽也。滓可暴燥微捣,更渍饮之,亦可散服"。这段话注意到了药材的粉碎度,浸渍明间及浸渍时的气温对于浸出速度,浸出效果的影响。并提出了多次浸渍,以充分浸出药材中的有效成分,从而弥补了冷浸法本身的缺陷,如药用成分浸出不彻底,药渣本身吸收酒液而造成的浪费。从这段话可看出在那时药酒的冷浸法已达到了较高的技术水平。热浸法制药酒的早记载大概是北魏《齐民要术》中的一例"胡椒酒",该法把干姜,胡椒末及安石榴汁置入酒中后,"火暖取温"。尽管这还不是制药酒,当做为一种方法在民间流传,故也可能用于药酒的配制。热浸法确实成为后来酒配制的主要方法。酒不仅用于内服药,还用来作为,传说华佗用的"麻沸散",就是用酒冲服。华佗发现醉汉治伤时,没有痛苦感,由此得到启发,从而研制出"麻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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