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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入户办理劳动合同代办大学毕业生落户落户买房入户

区域:
武汉 > 洪山 > 光谷
类别:
知识产权咨询
地址:
武昌区徐东大街群星城
优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供:武汉入户办理,为想办理武汉入户的朋友快速服务服务,应往届毕业落户武汉,武汉大学生毕业落户新政代为办理武汉入户迁入。(具备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内),服务周期短,一站式帮您服务入户问题!关于武汉入户条件问题 欢迎咨询,我们的宗旨就是解决客户的燃眉之急,方便你我他!

  符合武汉落户政策(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没有单位接收,不在武汉工作没有劳动和同和租房证明的均可办理!

什么是社区公共户?
 常住入户是指独立入户的个人,公共入户是指无单独落户条件的个人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公共入户管辖部门。在武汉合法租住房屋的,可以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此次迁户政策的调整已不支持在亲朋好友家搭户。优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长期办理武汉入户,入户咨询业务,外省人才办理武汉户籍,外地户籍入武汉户籍,在全武汉市都可随意平迁,常年办理,速度快,效率高。

可办理对象  

1. 湖北省毕业的普通本科大学生及以上学历
2. 湖北省毕业的普通专科大学生  
3. 毕业两年外的省内外本科毕业生
4. 成人及自考本科毕业生  
5、 应往届毕业生 (毕业后入户仍在学校,但证开往外地的)  
6、证开往外地,迁移证已经开到原籍的;  
7、毕业后入户已经迁移回原籍的;  
8、成教、自考类(无专业限制)入户仍在原籍的;  
9、 通过人才引进、干部调动,户籍迁入武汉; 
10、学历或年龄不符要求,但有其他资料的;
11、目前为外地入户,想转为武汉入户的;


本公司咨询的入户可以在武汉市内随意平迁,不受新房和二手房的限制,不受面积大小的限制,武汉入户的好处很多:购房限制少,创业优惠多,社保后期拿得多,小孩上学不用再求人,有房无房都可以!
2018武汉购房限购政策及落户基本条件

  
一 购房政策

一、限购区域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部分区域。

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

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蓉高速以北)。

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以西、府河以北)。

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 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北至江北铁路。

二、限购政策及买房首付

1本市户籍

①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②二套房: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③二套房及以上: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2非本市户籍
①买房条件: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②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③二套房: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三、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1、购房人家庭成员为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人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购房人持本市集体入户的,凭本人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记载的发证机关所在地作为判断是否为本市户籍的依据。

3、购房人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不含本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上视同为本市居民。

四、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交的资料

提交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双方)入户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结婚证(首页,照片页)。

二 落户政策

1积分落户

积分入户指标体系由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申请人的总积分=加分指标之和-减分指标之和。武汉市年度积分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入户指标,由市政府根据各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年度人口调控情况予以确定,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017年10月1日起,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在武汉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持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均可申请积分。

2购房落户

1、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入户。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入户。

4、远城区农业入户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入户。

一、办理落户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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