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迁入 外地大学生凭毕业证即可落户购房
优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供:武汉入户办理,为想办理武汉入户的朋友快速服务服务,应往届毕业落户武汉,武汉大学生毕业落户新政代为办理武汉入户迁入。符合武汉落户政策(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没有单位接收,不在武汉工作没有劳动和同和租房证明的均可办理!
什么是社区公共户?
常住入户是指独立入户的个人,公共入户是指无单独落户条件的个人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公共入户管辖部门。在武汉合法租住房屋的,可以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此次迁户政策的调整已不支持在亲朋好友家搭户。
可办理对象
1. 湖北省毕业的普通本科大学生及以上学历
2. 湖北省毕业的普通专科大学生
3. 毕业两年外的省内外本科毕业生
4. 成人及自考本科毕业生
5、 应往届毕业生 (毕业后入户仍在学校,但证开往外地的)
6、证开往外地,迁移证已经开到原籍的;
7、毕业后入户已经迁移回原籍的;
8、成教、自考类(无专业限制)入户仍在原籍的;
9、 通过人才引进、干部调动,户籍迁入武汉;
10、学历或年龄不符要求,但有其他资料的;
11、目前为外地入户,想转为武汉入户的;落户政策
1积分落户
积分入户指标体系由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申请人的总积分=加分指标之和-减分指标之和。武汉市年度积分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入户指标,由市政府根据各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年度人口调控情况予以确定,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017年10月1日起,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在武汉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持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均可申请积分。
2购房落户
1、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入户。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入户。
4、远城区农业入户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入户。
一、办理落户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什么是社区公共户?
常住入户是指独立入户的个人,公共入户是指无单独落户条件的个人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公共入户管辖部门。在武汉合法租住房屋的,可以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此次迁户政策的调整已不支持在亲朋好友家搭户。
可办理对象
1. 湖北省毕业的普通本科大学生及以上学历
2. 湖北省毕业的普通专科大学生
3. 毕业两年外的省内外本科毕业生
4. 成人及自考本科毕业生
5、 应往届毕业生 (毕业后入户仍在学校,但证开往外地的)
6、证开往外地,迁移证已经开到原籍的;
7、毕业后入户已经迁移回原籍的;
8、成教、自考类(无专业限制)入户仍在原籍的;
9、 通过人才引进、干部调动,户籍迁入武汉;
10、学历或年龄不符要求,但有其他资料的;
11、目前为外地入户,想转为武汉入户的;落户政策
1积分落户
积分入户指标体系由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申请人的总积分=加分指标之和-减分指标之和。武汉市年度积分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入户指标,由市政府根据各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年度人口调控情况予以确定,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017年10月1日起,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在武汉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持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均可申请积分。
2购房落户
1、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入户。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入户。
4、远城区农业入户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入户。
一、办理落户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