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发端于1935年,至今已有70年的历史。 1955年,武汉大学招收了新中国成立后的批研究生;1978年,重新恢复因"文革"而中断了达十余年之久的研究生教育;1981年,成为全国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为全国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即可满足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报在职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
建筑与土木工程
项目管理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土木工程概论
项目管理综合
按我校财务规定,学费需要一次性交清,所交学费包括论文答辩费。
毕业时间:工程硕士是2.5年,长不超过5年。
四、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即可满足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报在职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
建筑与土木工程
项目管理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土木工程概论
项目管理综合
按我校财务规定,学费需要一次性交清,所交学费包括论文答辩费。
毕业时间:工程硕士是2.5年,长不超过5年。
四、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