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3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市人社发[2017]29号)文件规定,经批准,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恩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恩施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公益性岗位3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恩施市,应聘者必须是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经济、财务管理、会计、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律、审计、统计、中文等专业优先;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4日—2月26日。
(二)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2327211009@q***,特殊情况电话咨询:0718-8225176(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符合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2.网上报名结束后,恩施市税务局将分批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应携带《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户薄原件和复印件,1寸登记照两张。
3.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
四、面试、培训和笔试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笔试
培训人员范围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60名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期限原则上为15天,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培训期间每人发500元生活补贴。培训结束后,取得培训评价成绩,并进行笔试测试,评价成绩和笔试成绩各为50%的比例确定培训人员的综合成绩。
五、考察、体检和录用
(一)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终名单,考察工作由恩施市税务局组织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法进行。
(二)体检。恩施市税务局按有关要求组织拟聘人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录用。恩施市税务局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考察结果、体检合格人员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录用时应聘者需取得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否则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长聘用年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合同终止。
(三)聘用后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按月兑现绩效补贴。聘用人员发生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安排、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其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
2021年2月3日
一、招聘岗位
恩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恩施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公益性岗位3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恩施市,应聘者必须是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经济、财务管理、会计、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律、审计、统计、中文等专业优先;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4日—2月26日。
(二)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2327211009@q***,特殊情况电话咨询:0718-8225176(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符合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2.网上报名结束后,恩施市税务局将分批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应携带《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户薄原件和复印件,1寸登记照两张。
3.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
四、面试、培训和笔试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笔试
培训人员范围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60名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期限原则上为15天,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培训期间每人发500元生活补贴。培训结束后,取得培训评价成绩,并进行笔试测试,评价成绩和笔试成绩各为50%的比例确定培训人员的综合成绩。
五、考察、体检和录用
(一)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终名单,考察工作由恩施市税务局组织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法进行。
(二)体检。恩施市税务局按有关要求组织拟聘人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录用。恩施市税务局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考察结果、体检合格人员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录用时应聘者需取得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否则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长聘用年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合同终止。
(三)聘用后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按月兑现绩效补贴。聘用人员发生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安排、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其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