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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上业务委托收款四问四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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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网上业务委托收款变更生效(网上申请)”?

已开通网上缴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缴存单位,需要变更或添加委托收款账户时,须在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委托收款变更”,打印《住房公积金网上汇(补)缴委托收款业务登记表》。

携带《住房公积金网上汇(补)缴委托收款业务登记表》(签署法人授权意见、加盖公积金账户预留印鉴、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网点柜台办理“网上缴存委托收款账户变更生效(网上申请)”。《住房公积金网上汇(补)缴委托收款业务登记表》作为原《武汉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委托收款协议》的补充协议。

二、委托收款登记提交报错“不存在”如何处理?

检查输入的付款账户是否正确。如录入无误,请单位与其结算户银行确认该是否正确及有效。

三、委托收款登记提交报错“扣款户名不一致”如何处理?

检查输入的付款账户单位全称是否正确。如录入无误,请单位与其结算户银行确认该付款账户单位全称是否正确及有效。检查付款账户单位全称是否带括号,系统对户名的全角和半角会进行识别。

四、如何取消网上缴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已开通网上缴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缴存单位,需要取消原《武汉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委托收款协议》时,须在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取消”,选择同意《终止委托收款协议申请》并提交,打印《住房公积金网上汇(补)缴委托收款业务登记表》留本单位存档。

所办理的“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取消”即刻生效。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取消后,原《武汉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委托收款协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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