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华大厦附近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代理机构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3、培训费:100元/90学分
咨 询 人:王老师
网 址: www.w***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葛洲坝国际广场4栋2602室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3、培训费:100元/90学分
咨 询 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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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葛洲坝国际广场4栋26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