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家渠市投资收益权项目(拍卖时间:6月16日)
新疆五家渠市投资收益权项目(拍卖时间:6月16日)
(一)标的介绍:五家渠市棚户区改造E1地块投资收益权,主要内容包含:五家渠市棚户区改造E1地块约134亩土地收储整理投资及收益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由投资人向政府现金支付约6000万元完成该片区约134亩土地的收储和整理,后期可优先拿到10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项目基本情况:拟收储土地位于五家渠市北海街南侧、青湖北路东侧,土地征收总面积约89333㎡(约合134亩)。后期可出让土地面积约66667平方米(约合100亩),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25%;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80m;拍卖起始价为:6000万元;拍卖保证金为:1500万元。
投资权竞得人同时具备参与五家渠市政府投资约14000万元还建房工程建设的资格。《五家渠市棚户区改造E1地块还建房工程建设合同》与《五家渠市棚户区改造E1地块收储投资合同》一并签订。
还建房工程预计建筑面积64000㎡,工程概算约14000万元。建设工期约18—24个月。还建房工程建设的结算由五家渠市政府按照施工方月工程进度的70%向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到95%,余下款项作为工程质保金1年内支付,不计息。
(三)E1地块投资收益权价款支付:
1、投资权拍卖成交之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佣金后自动转为首期价款,2个月内支付至50%,4个月内付清全款。
2、若投资收益权通过拍卖超出起拍价6000万元部分,竞得人以承建的还建房投资款抵扣,相当于竞得人以还建房实物支付。此部分款项在投资人承建的还建房工程月进度款内抵扣,即:甲方按照月工程进度的7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当甲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与投资收益权超出起拍价部分之和达到工程总投资的70%时,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月进度70%的工程进度款,直至达到竣工验收结算。
(一)标的介绍:五家渠市棚户区改造E1地块投资收益权,主要内容包含:五家渠市棚户区改造E1地块约134亩土地收储整理投资及收益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由投资人向政府现金支付约6000万元完成该片区约134亩土地的收储和整理,后期可优先拿到10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项目基本情况:拟收储土地位于五家渠市北海街南侧、青湖北路东侧,土地征收总面积约89333㎡(约合134亩)。后期可出让土地面积约66667平方米(约合100亩),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25%;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80m;拍卖起始价为:6000万元;拍卖保证金为:1500万元。
投资权竞得人同时具备参与五家渠市政府投资约14000万元还建房工程建设的资格。《五家渠市棚户区改造E1地块还建房工程建设合同》与《五家渠市棚户区改造E1地块收储投资合同》一并签订。
还建房工程预计建筑面积64000㎡,工程概算约14000万元。建设工期约18—24个月。还建房工程建设的结算由五家渠市政府按照施工方月工程进度的70%向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到95%,余下款项作为工程质保金1年内支付,不计息。
(三)E1地块投资收益权价款支付:
1、投资权拍卖成交之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佣金后自动转为首期价款,2个月内支付至50%,4个月内付清全款。
2、若投资收益权通过拍卖超出起拍价6000万元部分,竞得人以承建的还建房投资款抵扣,相当于竞得人以还建房实物支付。此部分款项在投资人承建的还建房工程月进度款内抵扣,即:甲方按照月工程进度的7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当甲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与投资收益权超出起拍价部分之和达到工程总投资的70%时,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月进度70%的工程进度款,直至达到竣工验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