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经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委托汉海拍卖集团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WK-(01)-82:新盛路西侧、胜利大街南侧,25271.8㎡,容积率居住≤3.3,商业≤5.5,建筑密度
居住≤20%,商业≤40%,绿地率≥30%,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竞买准备金300万元,起拍价4150万元。
注:①土地面积以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勘界面积为准;②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以渭南高新区规划土地局出具的地块开发建设规划设计条件的函为准;③该宗地总面积30441.6平方米(折合约45.66亩),其中拍卖出让面积25271.8平方米(折合37.91亩),代征公园绿地面积1982.3平方米(折合2.97亩),代征街头游园面积3187.5平方米(折合4.78亩);④竞得人在竞得该地块后,除应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外,还应按15.0万元/亩标准缴纳公园绿地、街头游园代征费用,代征公园绿地、街头游园用地由竞得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建成后对外开放。
二、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2月9日前到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或汉海拍卖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2月9日前到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和汉海拍卖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准备金办理相关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16时(以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和汉海拍卖集团有限公司将在2015年2月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拍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16号平安国际金融大厦九楼汉海拍卖厅。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WK-(01)-82:新盛路西侧、胜利大街南侧,25271.8㎡,容积率居住≤3.3,商业≤5.5,建筑密度
居住≤20%,商业≤40%,绿地率≥30%,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竞买准备金300万元,起拍价4150万元。
注:①土地面积以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勘界面积为准;②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以渭南高新区规划土地局出具的地块开发建设规划设计条件的函为准;③该宗地总面积30441.6平方米(折合约45.66亩),其中拍卖出让面积25271.8平方米(折合37.91亩),代征公园绿地面积1982.3平方米(折合2.97亩),代征街头游园面积3187.5平方米(折合4.78亩);④竞得人在竞得该地块后,除应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外,还应按15.0万元/亩标准缴纳公园绿地、街头游园代征费用,代征公园绿地、街头游园用地由竞得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建成后对外开放。
二、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2月9日前到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或汉海拍卖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2月9日前到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和汉海拍卖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准备金办理相关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16时(以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和汉海拍卖集团有限公司将在2015年2月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拍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16号平安国际金融大厦九楼汉海拍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