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材料
什么是芜湖市政府质量奖?芜湖市政府质量奖是由芜湖市政府设立,授予本市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取 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企业的 高质量奖项。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审1次,每次授奖总数不超 过8家企业。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报组织 的评选标准釆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 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现就申报第七 届市政府质量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15855155083
—、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 日
二、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满3年;
2、 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 全;
3、 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 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4、 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 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 获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政府质量奖的申请:
1、 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政策的;
2、 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的;
3、 近3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等级按行 业规定界定),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诉的;
4、 近3年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5、 近3年内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6、 近3年内发生亏损的;
7、 近3年内存在失信行为记录的;
8、 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三、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芜湖市政府
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二) 组织概述:内容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GB/Z19579-2012)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5000字;
(三) 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 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T19580-2012)具体要求,逐条从釆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 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 数不超过50000字(超限酌情扣分且超50%以上不予通过);
(四) 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 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 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 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四、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程序
(一) 摸底:各推荐单位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培育计 划表(附件1)及数据公示表(附件2)报至市质量工作联席会 议办公室。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培育计划内企业进 行资格审查和数据公示,公示期7天。
(二) 培育: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培育对象的 资格审查、培育培训、咨询答疑;负责组织专题培训、质量开放 日或专家诊断等各类活动。
(三) 申报:申报组织应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完整的 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级行业主管部 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实证材料一式2份)、电子 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2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四)推荐:申报组织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收到 申报材料后,需报当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 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的,应在申报推荐 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请于2021年5月30日 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 照《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 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9) 2号)文件中确定 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点领域,择优推荐申报;对已获县市 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组织优先推荐;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申报 组织,尤其是在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组织优先推荐;为鼓励各类组织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支持 中小微企业发展,对管理成熟度高的中小微企业可择优推荐。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15855155083
—、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 日
二、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满3年;
2、 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 全;
3、 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 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4、 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 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 获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政府质量奖的申请:
1、 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政策的;
2、 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的;
3、 近3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等级按行 业规定界定),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诉的;
4、 近3年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5、 近3年内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6、 近3年内发生亏损的;
7、 近3年内存在失信行为记录的;
8、 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三、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芜湖市政府
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二) 组织概述:内容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GB/Z19579-2012)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5000字;
(三) 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 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T19580-2012)具体要求,逐条从釆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 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 数不超过50000字(超限酌情扣分且超50%以上不予通过);
(四) 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 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 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 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四、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程序
(一) 摸底:各推荐单位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培育计 划表(附件1)及数据公示表(附件2)报至市质量工作联席会 议办公室。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培育计划内企业进 行资格审查和数据公示,公示期7天。
(二) 培育: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培育对象的 资格审查、培育培训、咨询答疑;负责组织专题培训、质量开放 日或专家诊断等各类活动。
(三) 申报:申报组织应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完整的 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级行业主管部 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实证材料一式2份)、电子 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2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四)推荐:申报组织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收到 申报材料后,需报当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 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的,应在申报推荐 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请于2021年5月30日 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 照《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 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9) 2号)文件中确定 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点领域,择优推荐申报;对已获县市 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组织优先推荐;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申报 组织,尤其是在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组织优先推荐;为鼓励各类组织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支持 中小微企业发展,对管理成熟度高的中小微企业可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