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单独工伤保险
本省单工伤保险特点
一、 不强求全面投保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直接办理工伤保险
二、 保障全面提高,主保障金额超过100万元
1、工伤死亡补助金 约78.5万元
2、丧葬补助金 约3.29万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 30年约33万
因伤残致残待遇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1-10级)
2、伤残津贴(1-4级)
3、护理费(因残生活不能自理人员)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 全面减轻用人单位压力
1、医疗费用不设限额 以工伤必须和为标准
2、按月支付工伤保费,无须提前支付全年保费(首保按季)
3、按月修正,方便企业更换用工人员
四、事故涉事人员医疗保障高
1、医疗以就近、就快、就急为标准,首诊或局部地区不强求医院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0元/天,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普通公共交通费用按实列支,并享受食宿费用150元/天待遇
3、假肢、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统筹标准支付
本省单工伤保险
主要投保人员以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的3-6类行业为主,投保时由经纪公司根据行业类别和即时政策进行报价对接
附:工伤保险保障内容注释
工伤死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丧葬补助金 6个月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工亡者事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30-50%,按月发放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工伤致残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伤残津贴工伤评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以工伤致残者受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比例,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生活护理费 因工作致残生活不能自理的,以职工平均工资
为基数,对应比例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工致残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工伤基金按五级18万\六级14.5万\七级11万\八级7万\九级4.5万\十级2.5万发放。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按10-80%执行,相当于每不足一年扣减20%
一、 不强求全面投保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直接办理工伤保险
二、 保障全面提高,主保障金额超过100万元
1、工伤死亡补助金 约78.5万元
2、丧葬补助金 约3.29万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 30年约33万
因伤残致残待遇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1-10级)
2、伤残津贴(1-4级)
3、护理费(因残生活不能自理人员)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 全面减轻用人单位压力
1、医疗费用不设限额 以工伤必须和为标准
2、按月支付工伤保费,无须提前支付全年保费(首保按季)
3、按月修正,方便企业更换用工人员
四、事故涉事人员医疗保障高
1、医疗以就近、就快、就急为标准,首诊或局部地区不强求医院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0元/天,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普通公共交通费用按实列支,并享受食宿费用150元/天待遇
3、假肢、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统筹标准支付
本省单工伤保险
主要投保人员以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的3-6类行业为主,投保时由经纪公司根据行业类别和即时政策进行报价对接
附:工伤保险保障内容注释
工伤死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丧葬补助金 6个月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工亡者事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30-50%,按月发放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工伤致残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伤残津贴工伤评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以工伤致残者受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比例,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生活护理费 因工作致残生活不能自理的,以职工平均工资
为基数,对应比例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工致残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工伤基金按五级18万\六级14.5万\七级11万\八级7万\九级4.5万\十级2.5万发放。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按10-80%执行,相当于每不足一年扣减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