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市加油站地块拍卖公告
新疆阿勒泰市加油站地块拍卖公告
根据《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阿勒泰市人民政府批准,阿勒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4-26;位置:东临规划建设用地,南临规划绿地,北临规划加气站,西临规划花园路延伸段。,土地面积4201㎡,土地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起拍价18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注: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拍卖成交价款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蓝线内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的补偿费用,由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另行支付;3.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阿勒泰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出具的《阿勒泰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阿市[2014]规条字83号)为准。
二、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相关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具体委托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23日前到阿勒泰市国土资源局或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拍卖文件。
五、本次拍卖会定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在阿勒泰市团结路8号金都酒店4楼会议厅举行。
六、有意竞买者可于2015年1月23日前,到阿勒泰市国土资源局按出让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2015年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前到达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阿勒泰市国土资源局和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5年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也可联系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根据《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阿勒泰市人民政府批准,阿勒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4-26;位置:东临规划建设用地,南临规划绿地,北临规划加气站,西临规划花园路延伸段。,土地面积4201㎡,土地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起拍价18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注: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拍卖成交价款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蓝线内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的补偿费用,由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另行支付;3.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阿勒泰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出具的《阿勒泰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阿市[2014]规条字83号)为准。
二、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相关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具体委托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23日前到阿勒泰市国土资源局或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拍卖文件。
五、本次拍卖会定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在阿勒泰市团结路8号金都酒店4楼会议厅举行。
六、有意竞买者可于2015年1月23日前,到阿勒泰市国土资源局按出让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2015年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前到达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阿勒泰市国土资源局和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5年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也可联系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