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投资权项目出让
1、现金投资2.5亿元。按渭南市政府的要求对渭河南岸滨水东区一期约1500亩(含代征道路、公园及绿化)土地收储和整理。付款方式: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拍卖成交当日即转作首批合同款,3个月内支付至1亿元(含竞买保证金)。为保证收储工作的顺利进行,剩余合同款竞得人根据政府收储进度分批支付。渭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运作主体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竞得人,以保证竞得人按期支付,确保收储工作的顺利进行。所有合同价款需在1年内付清。
2、工程建设投资3.1亿元。工程量如下:①.修建解放路、前进路、许村大街三条道路共计5.6公里,道路建设建设费约1.6亿元(含道路、给排水、绿化亮化及综合管线等配套设施);②.修建景观工程,其中公园占地322亩,投资强度1亿元,水系、绿化占地135亩,投资强度5000万元,配套景观建设费用合计1.5亿元。甲方确保在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渭河南岸滨水东区一期综合开发项目完成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同时乙方应在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按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项目建设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控制价,依法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的施工企业来完成对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渭河南岸滨水东区一期综合项目建设,并支付建设资金。两年内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所有工程。
3、后期匹配可供出让的商住用地约700亩(大于700亩,不超过800亩),容积率2.48。供地计划:甲乙双方根据收储进度及完成的工程量协商供地时间(如:投资人完成整个项目投资的30%后开始块地的供应,大小约200亩)。
4、竞得人后期投资收益为使用权出让溢价部分的50%(暂定)。
2、工程建设投资3.1亿元。工程量如下:①.修建解放路、前进路、许村大街三条道路共计5.6公里,道路建设建设费约1.6亿元(含道路、给排水、绿化亮化及综合管线等配套设施);②.修建景观工程,其中公园占地322亩,投资强度1亿元,水系、绿化占地135亩,投资强度5000万元,配套景观建设费用合计1.5亿元。甲方确保在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渭河南岸滨水东区一期综合开发项目完成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同时乙方应在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按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项目建设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控制价,依法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的施工企业来完成对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渭河南岸滨水东区一期综合项目建设,并支付建设资金。两年内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所有工程。
3、后期匹配可供出让的商住用地约700亩(大于700亩,不超过800亩),容积率2.48。供地计划:甲乙双方根据收储进度及完成的工程量协商供地时间(如:投资人完成整个项目投资的30%后开始块地的供应,大小约200亩)。
4、竞得人后期投资收益为使用权出让溢价部分的50%(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