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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在所有企业中占比非常巨大,为此国家也不断的出台新的政策进行扶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9月1日表决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案,其中有四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被写入其中,上升为法律规定,并且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将于明年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是哪四项新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福音,2018年1月1日实施四项新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
小微企业福音,2018年1月1日实施四项新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