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代开银行公户营业执照注册刻公章
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一、企业法人;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四、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六、外国驻华机构;七、社会团体;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九、外地常设机构;十、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和个人。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文件之一: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并承担附设机构经济责任的证明;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入户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