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标转让协议签订后能否立享
商标,对于服装企业来说,在经济、艺术、信誉等方面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如今在杭州,服装商标注册已不再是获得商标权的途径,通过购买商标或转让商标也可以获得一个商标的专有权。但是,由于商标转让涉及公众特别是消费者的利益,所以商标转让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登记公示问题,确认转让商标的生效日期,非常重要。
那么,是不是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后,受让人就立刻能够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呢?
答案是否定的。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也就是说,我国商标转让协议生效和权利转移并不是完全同步的。双方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后,协议并未立即生效且不具备法律效力,而是必须及时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经过商标局核准后协议才能生效。而受让人的商标专用权需要等到公告之日起才能享有,因此商标权转移生效的标志是“公告”。
对于企业主来说,的途径就是等待。不过,通过专业可靠的商标代理机构则可以保证整个流程的顺畅。西安铭一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合法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域名、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多个领域。多个领域的长期深耕,让铭一在知识产权领域积累了雄厚的实力。
铭一的分公司网络遍及全国,无论在全国哪里,都可以就近接受铭一的贴心服务。就西安来说,您可以联系铭一的陕西公司,享受全方位的商标代理服务。
陕西一公司
电话:029-62866538
传真:029-62866539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18号大厦B座1801室
邮箱:mingyi1993@12***
网站: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