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陕西省汉中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高等学校,也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汉中周边陕甘川鄂渝毗邻地区具有硕士授予权早的高校。目前全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7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拥有法律硕士、教育硕士、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汉语国际教育、会计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硕士生导师三百五十余名,各类硕士研究生一千余人。
★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0人(具体人数以教育部终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均为全日制(全日制要求将档案调至我校并脱产在校学习)。
我校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为2年,其余学科学制均为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均在南校区。
二、报考条件
1.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正式录取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均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报考条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我校教育硕士、会计硕士均不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6.按照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对报考教育硕士的生源限制为: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三年以上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
(2)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生源不得为大专(及以上)各类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
(3)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跨专业报考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
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8.我校只录取全日制类别的考生,所有考生拟录取后都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对于在职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脱产就读证明”(模板在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专区),并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或者按时转入档案的,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9.所有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
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7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拥有法律硕士、教育硕士、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汉语国际教育、会计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硕士生导师三百五十余名,各类硕士研究生一千余人。
★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0人(具体人数以教育部终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均为全日制(全日制要求将档案调至我校并脱产在校学习)。
我校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为2年,其余学科学制均为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均在南校区。
二、报考条件
1.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正式录取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均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报考条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我校教育硕士、会计硕士均不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6.按照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对报考教育硕士的生源限制为: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三年以上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
(2)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生源不得为大专(及以上)各类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
(3)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跨专业报考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
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8.我校只录取全日制类别的考生,所有考生拟录取后都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对于在职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脱产就读证明”(模板在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专区),并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或者按时转入档案的,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9.所有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