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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入台所需资料

区域:
西安 > 碑林 > 长安路
类别:
港澳台游
地址:
西安市长安北路中信大厦15E
办理赴台湾旅游程序及所需资料
与组团社确认出团日期后,交纳2000元订金,并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各一份;
提前15个工作日将所有资料(见第四、五条)及团费余款交至组团社。
按组团社通知的指定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入户本原件前往陕西省公安厅面见办理《通行证》。(14岁以下(需填写监护人声明)及70岁以上(需填写老人家属代办人声明)者不需面见!)
    地址:北二环与迎宾大道立交桥下西北角(公交“雅荷花园”站)
    受理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办理《通行证》(证件有效期5年,签注有效期是3个月1次)资料:
1.   二代身份证、机打入户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规格: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的复印件两份;B、身份证的正面在上,入户本的本人页在下,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三份《注:儿童复印监护人身份证与儿童入户本本人页。》);
          注:未满20周岁的需复印全家入户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
2.   护照专用照片6张(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相片标准);
  护照照规格:高48mm * 宽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3.   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申请表背面需单位和派出所盖章及领导签字。
   盖章要求:
      根据入户本本人页“服务处所“一栏,如果服务处所是空白的,可以只盖入户所在地派出所
   公章(审批表前面工作单位、职务一栏不要填写,当无业对待),派出所人签字,留电话(签字:
   类似:“此人在所管辖区域内无违法乱纪行为”这样的话)
   如果“服务处所”有单位,盖与单位一致的公章,如果单位有人事权,可以只盖单位大公章
   (签字:同意赴台旅游,领导签字留电话),如果没有人事权,盖单位+派出所2个章。
   如果现在工作单位与服务处所单位不一致,需要到原单位(服务处所上的单位)开调离证明,
   然后盖现单位【国企】或派出所章(有人事权:盖单位章;没有人事权:盖单位+派出所章。签字:
   同意赴台旅游。)
4.   需开带照片户籍证明,并请确认身份证号码与入户本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5.   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或者在职证明。
五、办理《入台证》资料:
填写完整的《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可下载直接打印,也可复印)

小孩非父母带领赴台:由父母出具《委托书》,声明同意他人带孩子赴台旅游,需注明随行者姓名、证件号及其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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