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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区域:
西安 > 碑林 > 长安路
一、评审范围
         凡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业务条件
  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
   1、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学历、资历条件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可直接参加评审认定;
 (2)大学本科学历,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期满;
    (3)大专学历,在聘任技术员岗位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专学历,在聘任技术员岗位4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无学历人员,在聘任技术员岗位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联系人:移老师
:17792957801(微信同步)
Q Q:2252500491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南路长安大街3号8栋1-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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