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行业特种作业---电工、焊工、架子工
机构简介
陕西砺建教育是一所长期从事建筑类上岗资质培训的专业机构,师资力量雄厚,且拥有一支高素质聘任教师队伍。主要培训建设类九大员(施工员、安全员、监理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员、试验员、造价员)、证书年审(继续教育);并长期代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继续教育、建设行业特种作业(电工、焊工、架子工)、三类人员(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报名工作。
建设行业特种作业(电工、焊工、架子工):
一、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殊种类作业的从业人员。
1、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
3、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四、考核发证
1、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2、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颁发。
陕西砺建教育是一所长期从事建筑类上岗资质培训的专业机构,师资力量雄厚,且拥有一支高素质聘任教师队伍。主要培训建设类九大员(施工员、安全员、监理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员、试验员、造价员)、证书年审(继续教育);并长期代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继续教育、建设行业特种作业(电工、焊工、架子工)、三类人员(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报名工作。
建设行业特种作业(电工、焊工、架子工):
一、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殊种类作业的从业人员。
1、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
3、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四、考核发证
1、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2、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