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陕西省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一、评审范围
1.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高技能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2.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3.评审专业: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人工智能、广播电视、建设、土木、水利、测绘、化工、地质、纺织、轻工、交通运输、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质量、计量、标准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5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科研、业绩、学历、资历及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
1.科研、业绩条件
主要考察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产品质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对参评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如有论文已发表,需要是本专业较有影响期刊上以作者发表的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如无发表论文,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3.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1)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担任企业的技术骨干,符合申报工程师其他条件和达到下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之一,可破格申报:
①具备统招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②具备统招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③具备统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
(2)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①个人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个人获得市(厅)级三等(县区级二等)科技奖励(获奖证书有署名);参与市(厅)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②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③产品被授予省级产品或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④在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参与解决了技术难题,有县区级政府文件表彰;
⑤参与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业的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参与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业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⑥获得发明专利1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完成人)。
4.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评审表格类
①《评审表》
②《评审简表》
③《破格申报推荐表》
(2)评审材料类
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②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至高学历)复印件
④职称证书复印件
⑤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⑥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
⑦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
⑧论文2篇复印件。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
⑨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高技能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2.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3.评审专业: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人工智能、广播电视、建设、土木、水利、测绘、化工、地质、纺织、轻工、交通运输、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质量、计量、标准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5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科研、业绩、学历、资历及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
1.科研、业绩条件
主要考察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产品质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对参评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如有论文已发表,需要是本专业较有影响期刊上以作者发表的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如无发表论文,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3.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1)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担任企业的技术骨干,符合申报工程师其他条件和达到下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之一,可破格申报:
①具备统招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②具备统招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③具备统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
(2)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①个人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个人获得市(厅)级三等(县区级二等)科技奖励(获奖证书有署名);参与市(厅)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②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③产品被授予省级产品或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④在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参与解决了技术难题,有县区级政府文件表彰;
⑤参与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业的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参与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业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⑥获得发明专利1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完成人)。
4.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评审表格类
①《评审表》
②《评审简表》
③《破格申报推荐表》
(2)评审材料类
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②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至高学历)复印件
④职称证书复印件
⑤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⑥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
⑦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
⑧论文2篇复印件。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
⑨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