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程师职称查询地址和办法
2010年1月1日后全省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都将实行联网,这其实也就是倒查假职称,让我们先来看一下陕西省人社厅、建设厅、工信厅三个主管部门发的文件:
1、陕西省人社厅
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驻陕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全面实现我省职称评审信息数据在全国跨地区在线核验,根据人社部全国职称信息数据共享互通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称历史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2010年1月1日后全省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2019年后已办理电子证书的人员不在统计范围。
二、职责分工
1、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由单位加盖公章,并将证书及复印件按照评审(认定)时的申报路径逐级提交到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或发文单位,证书原件经用人单位核验后退回本人。
2、高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负责统计年度内所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授权组建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中级职称人员信息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设在厅、局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批准文号填写《汇总信息表》(含本单位授权组建的中评会评审通过人员信息),连同职称批复原件电子版(PDF格式)一并通过证书管理系统上传至省人社厅。
三、时间要求
1、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2、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人社部门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各高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3、2010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人社部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各高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本次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是人社部统一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系统安排,积极整合资源,指派专人负责,加大工作支持力度,确保在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省人社厅将在下一轮高级职称评审委会组建单位核准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2、积极推进,及时沟通。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快开展在数据整理及统计上报工作,在数据统计和上报过程中遇到新问题,及时与省人社厅专技处办证窗口进行沟通。
3、真实填报,履行承诺。各级填报单位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承诺书》一并上传到证书管理系统。
2、陕西省工信厅关于做好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107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上报范围
2010年1月1日后,在省工信厅和原省中小企业局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2019年后已办理职称电子证书的人员不在统计范围。
二、统计上报要求
省工信厅所属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附件2),所在单位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填写承诺书(附件4),会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按照评审(认定)时的申报路径逐级提交到省工信厅,证书原件经核验后退回单位,由单位退回持证本人。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工作,确保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如期完成。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资料收集和汇总报送工作。
3、陕西省建设厅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建函〔2021〕13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107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送范围。2010年1月1日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厅授权单位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数据。
2.报送内容。各用人单位要认真核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信息,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汇总)》(Excel格式)、《数据上报承诺书》,连同个人证书复件印一并报送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报送时限:4月26日前报送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信息;5月14日前报送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信息;6月18日前报送2010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信息。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抓好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职称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切实做到不漏一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过这三个文件大家不难看出职称的含金量会越来越高,今后假职称将无藏身之处,所以需要评审职称的和以前找那些不靠谱机构办理了假职称的人才一定要尽快通过正规机构办理一个真实、放心的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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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人社厅
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驻陕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全面实现我省职称评审信息数据在全国跨地区在线核验,根据人社部全国职称信息数据共享互通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称历史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2010年1月1日后全省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2019年后已办理电子证书的人员不在统计范围。
二、职责分工
1、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由单位加盖公章,并将证书及复印件按照评审(认定)时的申报路径逐级提交到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或发文单位,证书原件经用人单位核验后退回本人。
2、高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负责统计年度内所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授权组建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中级职称人员信息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设在厅、局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批准文号填写《汇总信息表》(含本单位授权组建的中评会评审通过人员信息),连同职称批复原件电子版(PDF格式)一并通过证书管理系统上传至省人社厅。
三、时间要求
1、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2、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人社部门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各高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3、2010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人社部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各高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本次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是人社部统一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系统安排,积极整合资源,指派专人负责,加大工作支持力度,确保在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省人社厅将在下一轮高级职称评审委会组建单位核准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2、积极推进,及时沟通。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快开展在数据整理及统计上报工作,在数据统计和上报过程中遇到新问题,及时与省人社厅专技处办证窗口进行沟通。
3、真实填报,履行承诺。各级填报单位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承诺书》一并上传到证书管理系统。
2、陕西省工信厅关于做好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107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上报范围
2010年1月1日后,在省工信厅和原省中小企业局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2019年后已办理职称电子证书的人员不在统计范围。
二、统计上报要求
省工信厅所属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附件2),所在单位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填写承诺书(附件4),会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按照评审(认定)时的申报路径逐级提交到省工信厅,证书原件经核验后退回单位,由单位退回持证本人。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工作,确保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如期完成。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资料收集和汇总报送工作。
3、陕西省建设厅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建函〔2021〕13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107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送范围。2010年1月1日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厅授权单位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数据。
2.报送内容。各用人单位要认真核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信息,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汇总)》(Excel格式)、《数据上报承诺书》,连同个人证书复件印一并报送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报送时限:4月26日前报送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信息;5月14日前报送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信息;6月18日前报送2010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信息。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抓好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职称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切实做到不漏一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过这三个文件大家不难看出职称的含金量会越来越高,今后假职称将无藏身之处,所以需要评审职称的和以前找那些不靠谱机构办理了假职称的人才一定要尽快通过正规机构办理一个真实、放心的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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