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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孝感 > 孝南
类别:
机械设备租赁
企业:
武汉鸿兰圣物资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件杂货作业区陆域形成工程场地填筑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件杂货作业区陆域形成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以示范区备[201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场地填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件杂货作业区。

(2)建设规模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件杂货作业区陆域形成工程场地填筑工程为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件杂货作业区陆域形成工程的一部分,系在现有地面基础上进行场地填筑,填筑面积约158万m2,填筑厚度1.5m,填砂200万方,填土38万方,填料自行解决。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为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件杂货作业区陆域形成工程的场地填筑工程,即CDTZ-SJSG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上述招标范围内场地填筑及必要辅助设施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

计划工期

1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开工指令之日起计算。

①计划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11月15日前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

②计划施工开工时间:2020年11月30日;

③计划施工完工时间:2021年4月30日,其中2021年2月28日前须完成填筑不少于60万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2)企业资质: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a、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壹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员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2名)。

3.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预约

4.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在办事服务栏目中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进入“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4.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4.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投标报表将无法生成。)

4.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信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5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完成预约工作,并在领取招标文件登记时明确其联合体成员。

5.请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20年9月25 日— 10月 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到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前期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担保。

7.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8.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4时3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的指定地点。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地点,投标截止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方洋集团大楼

联系人



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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