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司年审年报
厦门公司年审年报概念
厦门公司年审年报(简称厦门公司年检,厦门公司年审,也叫厦门公司年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公司进行检查,确认公司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
厦门公司年审年报的对象
厦门公司年审年报的对象是指凡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公司法人、合伙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公司,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厦门公司年审年报的时限
厦门公司年审年报的时限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公司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送报年检材料。
厦门公司年审年报主要审查的内容
1、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2、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4、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
5、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6、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营业期限是否到期;
8、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9、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10、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11、一个自然人是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公司年审年报的程序
1、公司提交年检材料;
2、公司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3、公司缴纳年检费;
4、公司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厦门公司年审年报须提交的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厦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公司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公司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公司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公司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已进入清算的公司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10、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厦门公司年审年报停止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通知提出,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据悉,现行年度检验制度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来说负担[5]不小,不仅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还可能由于年检错失市场机会。而年检改为年报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