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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资公司注册地址问题

区域:
厦门 > 思明 > 嘉禾路
类别:
公司注册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座2606室
企业:
厦门市登尼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厦门市是福建省的一个副省级城市,是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之一,同时是全国首批实行对外开放的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并拥有地方立法权。位于福建东南部,西部与漳州毗邻,北接泉州,东南与金门岛隔海相望。已成为中国重要的国际招商口岸和对台贸易口岸。海、陆、空交通配套衔接水平较高,具有区域性交通枢纽中心的优势。是外商投资的热点城市,一些世界的跨国公司相继来厦门投资。

外资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外资公司注册必须租用或购买办公室作为公司注册登记地址。 在海外注册公司, 一间办公室 可以注册多家公司,但在中国大陆对于外资公司注册地址就要求非常严格,下面登尼特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外资公司注册地址使用下列特殊房产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1)自建房作为外资公司注册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外资公司注册的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外资公司注册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外资公司注册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将住宅楼内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外资公司注册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外资公司注册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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