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如何办理
ICP许可证办理相关知识
ICP许可证申请是指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申请ICP许可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ICP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ICP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网站名称、网址、网站主机托管商等信息。
ICP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的1-3月份,ICP证持有者向通信管理局提交公司的ICP证业务情况,通信管理局对公司持有的ICP许可证进行常规性、真实性检查,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
ICP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ICP许可证未到或者已到5年期限,ICP许可证持证公司因业务因素而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通信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
ICP许可证增项是指在原有ICP许可证上增加新的独立网站、网站名称、网站域名、前置审批信息等内容。
ICP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ICP许可证5年有效期到期后,公司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续办申请。
为什么要办理ICP证
1.根据人民共和国令第291号《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2.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3.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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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坚持以“让商业更便捷、让创业更简单”的企业使命,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求发展”的服务宗旨,不断挖掘客户需求,完善解决方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申请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有偿提供信息具体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向用户提供收费信息(即互联网用户须事先或事后向网站经营性者交纳一定费用才能通过互联网浏览或下载的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其行为不涉及上述有偿提供信息、网页制作等经营行为的,均属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法规快速预览: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ICP许可证申请是指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申请ICP许可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ICP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ICP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网站名称、网址、网站主机托管商等信息。
ICP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的1-3月份,ICP证持有者向通信管理局提交公司的ICP证业务情况,通信管理局对公司持有的ICP许可证进行常规性、真实性检查,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
ICP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ICP许可证未到或者已到5年期限,ICP许可证持证公司因业务因素而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通信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
ICP许可证增项是指在原有ICP许可证上增加新的独立网站、网站名称、网站域名、前置审批信息等内容。
ICP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ICP许可证5年有效期到期后,公司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续办申请。
为什么要办理ICP证
1.根据人民共和国令第291号《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2.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3.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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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申请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有偿提供信息具体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向用户提供收费信息(即互联网用户须事先或事后向网站经营性者交纳一定费用才能通过互联网浏览或下载的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其行为不涉及上述有偿提供信息、网页制作等经营行为的,均属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法规快速预览: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