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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德永集团 离岸公司有需特别遵守的税务规定吗

区域:
厦门 > 思明 > 湖滨南路
类别:
审计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90号立信广场1211
瑞丰德永国际集团系国际投资之跨国商业服务机构,旗下拥有多家执业会计师、律师、国际商业顾问机构。瑞丰德永亚太总部位于中国香港,在中国大陆、台湾、欧美、及世界主要离岸业务据点,拥有雄厚的资产实力,服务范围包括:商业秘书、公司注册、做帐审计、品牌战略、税务筹划、上市融资、知识产权、贸易投资顾问、资产评估重组、法律文书公证等相关商业动作及咨询服务,客户行业覆盖国际贸易、物流、地产、酒店、园林、服 装、家具、机械、食品等。瑞丰德永以真诚、专业、、双赢为理念,为各行业客户提供优质超值的服务。
我们依托集团的国际背景,立足香港,面向海内外公司及个人提供专业大理业务,以协助客户提升效率,防患风险为目标,力求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
基本上,离岸公司与香港公司的处理方法相同。不过,如果公司份属非居港人士,就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非居港人士如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源自香港的利润,都必须直接缴税,或以代理人名义缴税。税款会从非居港人士的资产收回或向代理人收取,代理 人必须在非居港人士的资产中预扣足以缴税的款项。
  (b)非居港人士如收取了问题7所述的特许权使用费,须按照前文所述方式缴付利得税。
  (c)本港人士(包括公司)如在香港代表非居港人士售卖货物,必须每季向税务局提交报税表,述明出售的总得款,并同时向税务局缴交相等于售货得款1%的款项,或与税务局协议后,缴交较低款额的款项。
  (d)非居港人士与密切关联的居港人士之间如有业务来往,而经安排后,居港人士不获任何利润,或所获利润低于正常水平,有关业务可能会被视为由非居港人士经居港人士为他以代理人身分在香港经营。
  (e)非居港人士因非居港艺人或运动员在港演出而直接或间接收取款项,须遵守特别的评税及收税程序。详情请参考本局小册子:“非居港演艺人员及运动员如何履行香港税务责任”。该小册子可由税务局网页下载,网址:http://www.ird.go***/chi/pdf/pam48c.pdf。公司是否属非居港人士主要根据事实决定,离岸公司不一定就是非居港人士,这一点必须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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