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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一站式服务

区域:
厦门 > 集美 > 集源路
类别:
税务顾问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
企业: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如果您从事于以上这些行业,就是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了,下面就是办理所需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2年。

厦门芝麻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代办服务,如果您有资质审批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联系我们的,我们有丰富的代办经营和资源,为您提供方面、快捷的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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