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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区域:
厦门 > 思明 > 湖滨南路
1、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6项以上;(30分)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申报前一年度在职时间不少于183天方可计入);
详情请联系王女士:1803013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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