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关于献血法你知道哪些内容
在我们国家推行的是无偿献血,也就是公民向血站自愿、无报酬的提供自身血液。
在以前,经济比较落后的时候,很多不法份子会花钱收购一些血液然后再高价卖出去。
这样不仅违背了我们国家无偿献血的原则,还让很多人不顾及自身的身体情况为了金钱去献血。
而且这种地方的采血措施往往不够规范让很多人都上了艾滋,显然这种行为肯定是不被允许的。
而献血法,就是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大家在学习这一章节的时候呢,重点记忆一下献血法中的一些规定。
,要知道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个年龄段是常常会出的考点。
第二,在我们国家规定血站就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
分为一般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和特殊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卫生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
第三,献血者健康检查:
①血站每次采血前必须免费对献血者进行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应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
②血站采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并进行登记。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严禁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站不得采集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
③血站采集血液应当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并对献血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
④血站应当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为献血者保密。
第四:严格遵守采血量和采血间隔规定。
《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高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间不少于6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第五:采血器材的使用。不得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采血器材和无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的一次性采血器材;一次性采血器材一次使用后必须销毁。
以上就是献血法中重要规定的整理了,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会有一定的帮助!更多的考试资料欢迎继续关注中公卫生人才网!
在以前,经济比较落后的时候,很多不法份子会花钱收购一些血液然后再高价卖出去。
这样不仅违背了我们国家无偿献血的原则,还让很多人不顾及自身的身体情况为了金钱去献血。
而且这种地方的采血措施往往不够规范让很多人都上了艾滋,显然这种行为肯定是不被允许的。
而献血法,就是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大家在学习这一章节的时候呢,重点记忆一下献血法中的一些规定。
,要知道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个年龄段是常常会出的考点。
第二,在我们国家规定血站就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
分为一般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和特殊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卫生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
第三,献血者健康检查:
①血站每次采血前必须免费对献血者进行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应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
②血站采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并进行登记。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严禁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站不得采集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
③血站采集血液应当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并对献血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
④血站应当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为献血者保密。
第四:严格遵守采血量和采血间隔规定。
《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高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间不少于6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第五:采血器材的使用。不得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采血器材和无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的一次性采血器材;一次性采血器材一次使用后必须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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